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株洲机构名录
补贴人员范围
(一)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乡村振兴部门“湖南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管理平台”数据为准;
(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年度指毕业生所在自然年;
(三)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是指毕业当年的7月1日至第二年的6月30日之间的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不含中高职和技工院校在校生,不受法定最低劳动年龄16周岁限制;
(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是各类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重点是准备进城务工的劳动者(不含企业职工);
(五)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湖南省人社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
(六)就业困难人员。以“一体化平台”数据为准;
(七)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
补贴机构名单
附件1:湖南省分地区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录
附件2:株洲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