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西安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只收取5项
参考西安市物价局物价局2016年10月10日下发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西安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如下:
民办幼儿园收费只包括5项
1.伙食费(含餐点)1项;
2.可收取的代收费包括体检费、保险费2项;
3.保教费1项;
4.住宿费;
5.服务性收费
温馨提示:
除了以上5项费用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严禁幼儿园为收取费用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
相关补充:
当月出勤天数不足一半退50%保教费
1.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保教成本情况退还幼儿家长一定的预收费用。
2.实行按月缴费的幼儿园,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含一半)的,按保教费、住宿费缴费额的50%退还;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不退还所缴保教费、住宿费。
3.实行按学期缴费的幼儿园,当月退费规定参照上述按月缴费的退费政策执行,剩余整月保教费、住宿费全额退还。
4.因园方原因造成幼儿不能正常入园的,幼儿园应按实际天数退还保教费、住宿费。
不得在保教费外办亲子班另收费
1.民办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另行收取费用,也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更不得收取课本费。同时严格执行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提前预收。
2.对于幼儿园抄送的收费标准存在与调查成本差距过大的、收费标准在所在辖区内最高的、收费标准变动幅度过大等情况,物价部门将通过向社会公开成本调查结果和召开幼儿家长座谈会等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引导幼儿园合理确定保教费标准。
3.另外,物价部门将定期进行民办幼儿园收费检查。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违规举办各种培训班、强制性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用等乱收费行为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