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口中考考试注意事项


  5月16日,海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2017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列出了12项考生需要遵守的规则。其中规定:

  考生需凭准考证提前30分钟(第一科提前40分钟)进入考场。

  入场时,除2B铅笔、黑色墨水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擦外,其他物品应放在考场门口外面的物品存放处,不准随身携带。

  严禁携带手机及其它无线通讯设备、电子储存设备、计算器、手表、字典、词典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不准在答题卡和试卷上作与答案无关的任何标记。如答题需写校名或姓名时,不得写上真实校名或姓名,否则按作弊论处。

  准考证忘带或遗失

  准考证”忘带或者遗失是历年中考最为常见的突发状况之一。如遇此情况,可先让监考员验证考生相貌,若与考生座位安排表上的照片相符,则可以安排考生进考场应考,同时经场外联络员通知考生领队,在本科考试结束前将“准考证”送到考场,或保证下一科开考前送到即可,同事将情况报告考点主考。

  关于迟到与交卷时间

  开考30分钟后(其中英语听力开考前5分钟)不准进入考场。英语听力考试结束后,迟到不超过30分钟的考生,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合场分卷考试为第二科考试结束前15分钟)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合场分卷考试的两个学科,中间间隔15分钟,第一科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准离开坐位,等待第二科考试。

  关于替考

  在校高中生参与替考的,由其所在学校按照《海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对当年参加高考的中考替考者,由考试招生部门将其替考行为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在高等学校招生时予以说明。其他人员参与替考的,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