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2025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中途转学流程安排
天津市武清区2025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中途转学流程安排
一、网上登记
2025年1月13日(星期一)—2025年1月26日(星期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登录“天津市武清区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qzsbm.tjwq.gov.cn/),注册并提交有关信息及上传材料,进行网上登记。具体如下:
(1)武清区户籍(含蓝印)转学登记
所需材料:家庭户口簿(包括蓝印户口)、合法固定居所证明(房产证,非户籍地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还需提供父母双方的无房产证明)、学籍证明。
如图示,点击“本地户口转学”进入,进行填报登记。
(2)武清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转学登记
所需材料:
①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必须是学生的父亲或母亲。
②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应在同一户口簿上;如果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等能够证明“父子”或“母子”且有实际抚养关系的其他证明资料。
③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在我区有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在我区无房产的需提供与居住证标注地址一致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④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在我区灵活就业的提供居住地所在镇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原件。
⑤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至少要有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原则要求已经缴纳6个月及以上且在转学登记当月必须已经缴纳。
如图示,点击“随迁子女转学”进入,进行填报登记。
二、资格初审
区教育局组织对提交的信息及上传材料进行网上初审,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初审结果。
三、统筹安置
2月10日(星期一)—2月14日(星期五),对初审合格的学生,区教育局、镇街教育办公室根据登记人数,以及填报的户籍、房产信息,并结合学校承载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统筹安置,由接收学校通知学生家长报到时间及所需材料等。
四、复审报到
学生及家长携带转学所需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核验通过后,学校予以办理相关转学手续,不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将不予接收。
对未及时进行网上登记的家长可在2月7日(星期五)—2月8日(星期六)到武清区教育中心南门东侧接待室进行现场补登记,并接受统筹安置,逾期不再办理。
推荐阅读:天津市武清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5年寒假中途转学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