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莘县幼升小报名条件2021


  2021聊城莘县幼升小报名条件如下:

  一、招生条件

  1.小学:小学一年级招收具有莘县户籍或符合我县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非莘县户籍且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求

  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户籍证明,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务工人员:①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莘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开具的缴费证明);②房产证或居住证、在公安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

  (2)经商人员:①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如房权证或不动产证或门市租赁合同(包括房主的身份证、房权证或不动产证);②房产证或居住证、在公安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同时对实际经营与否及经营时间进行入户核实。

  户籍应在2021年招生审核材料工作开始之日(2021年8月1日)前取得;其它证件取得时间至2021年8月31日(含)满一年。

  3.小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学生,严禁择校。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联合校或县直学校提出申请,报县教育和体育局(以下简称“县教体局”)审核备案。

  二.招生办法

  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

  1.公办小学:

  (1)联校统筹管理本辖区内公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要根据本镇(街道)当前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依照街道、路段、小区、村组等因素为辖区内每所公办小学划定招生范围,招生范围内的适龄户籍生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免试入学就读。

  (2)城区公办小学负责审核申请到本校就读的适龄生入学资格,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户籍生和随迁子女,按照政策首先保障各类优抚对象入学,再按照由近及远的顺序进行录取。

  民办学校全面实施免试入学、随机派位

  1.民办学校要按照招生范围和条件,严格审核入学证明材料,审核后符合我县入学条件的报名学生方可及进入录取程序。

  2.民办小学:年检合格的民办小学方可招生。各民办小学负责本校的招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按照招生计划面向全县招生,当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当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按照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新生。

  3.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对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含本校教职工子女、有学生安置协议的学校占地户子女)优先录取,但录取前要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剩余学位的随机派位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应请公证处作公证,并邀请家长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并即时向社会公开派位结果。

  已被民办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其它公办学校不得再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