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昌小升初学区生源认定顺序完善调整


  学区生源认定顺序作了进一步完善

  2021年的招生意见中生源类别的认定,突出了“房产户籍一致”的原则。一是原生源顺序中第二类祖(或外祖)父母“房产户籍不一致”的调整到第四类生源;二是在原生源顺序中的第一类,同样强化了“房产户籍一致”,即: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均要在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同时属于学区范围内。

  南昌小升初生源认定顺序:

  学区生源认定:城区各初中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生源类别顺序接收学生:

  一类: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同时属于学区范围内。

  二类: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同时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三类:小学毕业生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四类: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且该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其他权证性质为住宅的房产,落户在该常住地址)在学区范围内。

  小学毕业生或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五类: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信息)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六类:小学毕业生或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在南昌城区范围内但不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信息)、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等属于该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七类:小学毕业生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南昌城区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等信息)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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