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山市港口理工学校招生简章


  学校基本概况

  学校名称:中山市港口理工学校

  招生代码:8800363

  学校类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等级: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办学历史和战略目标:

  港口理工学校是一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全日制公办、广东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始建于1993年,校名由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同志题写,历经近三十余载砥砺发展,如今已成为一所文化底蕴深厚,师资队伍精干,发展前景广阔的职业类院校。学校坐落于港口镇高速路口附近,高速、公交通行便利,校园占地面积92亩,建筑面积2.5万多平方米。现有在校生近1200人,专任教师82人,其中双师型教师比例为95%,技师以上资质比例为75%。校内技能实训设备齐全,有专业实训室30多间,实训工位700多个。

  学校紧随粤港大澳湾区发展趋势,围绕中山市产业转型升级的需求,恪守“做一个好人,学一门技术”的办学理念,以创建“活力校园、技能校园、文明校园”为核心任务,凝心聚力,深化改革,以“追求幸福的职业教育”为办 学目标,努力把学校发展成为办学机制灵活、专业特色鲜明、校企深度融合, 具有自我持续发展能力的中等职业学校。

  办学特色: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围绕“做一个好人,学一门技术”的办学理念,努力

  培养“德技双馨”的复合型人才。学校大力开展“社团活动”,激发学生兴趣, 陶冶情操,助推特长发展,滋养阳光心态。学校成立了以文学类、实践类、艺 术类、体育类等二十多个社团,并以运动会、文艺汇演、职业教育活动周、家 长开放日、技能竞赛等为展示平台,演绎精彩纷呈的校园文化活动,学生于健J康、快乐、充实的氛围中茁壮成长。般建

  学校家具设计与制作专业、数控技术专业、汽车电子技术专业依托知名企

  业,釆用“工学交替、定岗培训、校企互联”等有效手段,探索现代学徒制校 企合作培养的办学模式,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合格的专业人才。学校与中山职院 等高等院校联合办学,圆了大批学子的大学梦。

  学校地址(邮政编码):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50号(528447)

  三、组织机构

  招生工作各小组及职能: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招生统筹工作。

  (二)招生策划组:主要负责学校专业设置、教学计划编写、招生规模等。

  (三)招生宣传组:主要负责招生简章、招生指南的制作、招生宣传平台信息发布与维护、招生咨询以及对初中学校的宣传。

  (四)招生录取组:主要负责招生录取环节(录取、注册、学籍管理等)的各项工作。

  (五)招生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注册收费工作、住宿生宿舍安排等工作。

  (六)招生监督组:主要负责对招生录取过程全程监督。

  四、招生计划

  2020中山市港口理工学校招生简章

  五、录取规则

  学校录取根据《中山市2020年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中教体通

  [2020]38号)文件执行。

  六、收费和助学

  收费标准:学杂费1250元/学期,住宿费500元/学期,体检费32元/学年。

  收费依据:

  1、《关于规范我市公办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中价[2009]147号)

  2、《中山市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和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方案》(中财教[2013]20号)

  3、收费许可证号:中价(教)字第13-J0062号

  助学措施:

  1、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农村(含县镇)户、城镇低保和中山市户籍的学生

  可免交学费(2500元/年)。

  2、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

  七、附则

  新生入学注册要求:

  1、注册时请本人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户口本一起注册。

  2、办理注册的具体要求详见录取通知书里的新生入学须知。

  新生入学后资格审核要求:

  1、录取的新生要按照招生章程和录取通知书要求,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学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或未有足够证据证明为不可抗拒原因逾期不报到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2、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要与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对学生身份信息与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录取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等)要严格核对,如发现信息不一致或录取数据缺失的,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调查核实。

  3、及时准确在省招生平台完成学生电子注册工作。

  招生监督保障机制:

  为进一步保障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安全、有序、顺利进行,确保招生录取工作过程公开、程序严谨、操作规范、结果公正,由学校招生监督组对招生录取过程全程监督。

  招生咨询电话:(0760)88417969, 88411430

  招生监督电话:(0760) 88485015

  本简章由中山市港口理工学校德育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