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仲恺户籍生入读起始年级可以申请几所学校?


  只能申请一所学校。

  公办学校招收区内户籍新生,按照批次先后顺序录取,具体批次如下:

批次

学生类型

提供材料

录取说明

第一批

学区内户籍(含集体户),且具有学区内房产

1.户口簿

2.购房合同及发票,或者房屋产权证;自建房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出生证(一年级)

学校学位数大于申请人数的,可全数录取;如学校学位数小于申请人数,则申请人按入户时间先后录取,入户时间相同的按学区内房产有关证件办理时间先后录取。

第二批

学区内户籍(含集体户),但无学区内房产

1.户口簿

2.出生证(一年级)

1.学校剩余学位数大于申请人数的,可全数录取;如剩余学位数小于申请人数,则申请人按入户时间先后录取。

2.未被本批次录取的学生,将按入户时间先后统筹调剂到有剩余学位的相对就近的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第三批

学区外仲恺区内户籍(含集体户),但具有学区内房产

1.户口簿

2.购房合同及发票,或者房屋产权证;自建房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出生证(一年级)

1.学校剩余学位数大于申请人数的,可全数录取;如剩余学位数小于申请人数,则申请人按房产有关证件办理时间先后录取。

2.未被本批次录取的学生,将按学区内房产有关证件办理时间先后统筹调剂到有剩余学位的相对就近的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备注:本表中提及的“学区内房产”的房产所有权人必须是学生监护人,或者是与学生同属于一个户口的直系血亲。排序优先性:“产权人为学生监护人一方”的优先性大于“产权人为学生同一户口的其他直系血亲”。各项证件均须提供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检查完毕后收取复印件,退回原件。


  政策性照顾对象随迁子女指的是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仲恺好人”“恺旋人才”、优粤惠才卡持卡人(特级、A类和B类)、港澳台及境外人员,以及其他享受户籍生待遇的政策性照顾对象随迁子女。

  上述符合政策性照顾申请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法并结合学位情况,安排居住地(以居住证地址或者产权房地址为准)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在申请就读时,除上表要求的证件外,须另外提供有关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