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小学摇号条件
直属小学:
(一)符合国家、省、市政策性照顾入学的学生。
1.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 27号)的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适龄子女;
2.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号)第七条第(一)款的现役军人适龄子女;
3.符合《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的通知》(中组发〔2020〕4号)的第六层次以上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
4.符合《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总部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中教体通〔2020〕70号)规定的、对我市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总部企业人才适龄子女;
5.符合《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抗击新冠肺炎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予以政策性照顾的通知》(中教体通〔2020〕 9号)照顾对象的中山市援助湖北医疗队成员和受到地级市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医务人员等适龄子女;6.本校在编在职教师适龄子女;上述文件及相关规定见附件,除“1、2”两项政策性照顾入学外,其余类别在申请人数超过当年招生名额时,均按相关依据综合排名确定招生对象。
(二)符合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条件的学生。
1.具有中山市户籍(入户日期为截至2021年5月31日前)的2021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2.符合《中山市直属初中 2021年招生入学政策性优待人员分类表》(见附件)规定的人员适龄子女。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可填报志愿参加市直属初中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镇区普通公办小学:
统筹安排,无需摇号
民办小学:
符合各镇区民办学校招生条件并填报志愿即可参加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