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韶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可报考人员
2025年韶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可报考人员
1.具有韶关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非韶关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根据《韶关市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韶市教〔2023〕26号),广东省内非韶关市户籍的只须在我市有九年级1学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外省户籍的须在我市有九年级1学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经审核符合上述条件者可以在我市报考,享受本地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3.父母一方属于驻韶部队现役军人,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4.持有九年义务教育证书且具有韶关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往届生”)。
5.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同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在我市初中学校实际就读的香港、澳门学生。
6.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并在我市初中学校实际就读的台湾省籍学生。
7.在我市初中学校实际就读,且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2024年韶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可报考人员
1.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肄业生、在校生。
2.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者。
3.因触犯法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4.不符合我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办〔2024〕3号)精神,参加我市普通高中统一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含英语听说考试、体育考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对通过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