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珠海各区积分入学录取结果汇总(持续更新)


  2024珠海各区积分入学录取结果汇总(持续更新)

香洲区
时间安排工作内容
5月23日-7月5日5月23日-7月5日:核查报名入学资料,计算积分。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人社等职能部门核查、反馈信息;区教育局分类汇总整理入学信息,计算积分。
7月8日核查情况反馈:“招生系统”反馈非香洲户籍学生核查结果和积分总分。
7月8日-19日复核申请: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非香洲户籍学生,到区教育局招生部门申请复核(期间家长补办的社保、学历、职业资格等材料,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可反馈的,均视为有效)。
7月19日-24日复核积分:各职能部门对家长提交的积分复核信息进行核实。
7月25日公布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
7月25日-29日
公示拟录取公办学校学生名单: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办学校拟录取的政策性照顾和积分入学的非香洲户籍学生名单。
7月31日“香洲区中小学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系统”)将反馈能在本学区公办学校安排的新生拟录取结果。
7月30-31日对第一批非香洲户籍学生公办学校学区安排有异议的,到区教育局申请复核
7月31日-8月2日

招生系统将启动公办学校选报程序,第一批未安排公办学校的或需统筹调整学位的学生进行公办学校学位选报。

8月5日
公布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积分入学录取分数线。
8月6日公示拟录取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学生名单
8月6日-8月11日公示拟录取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学生名单
8月12日-14日
拟录取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积分入学学生在“招生系统”中选报学校,具体操作方式按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操作办法执行。
8月25日-26日
领取公办学校学位录取通知书:拟录取的政策性照顾和积分入学的非香洲户籍学生到拟录取学校进行现场资料核对,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

斗门区
时间安排工作内容
7月26日

1.公布积分入学分数线。2.公示符合积分入学资格等非斗门户籍学生名单。

7月29日—7月30日
符合积分入学资格学生家长携全部入学资料到录取学校复核
8月2日 
公示符合积分入学录取名单。
8月9日公布积分生学位统筹安排结果。
8月12日—8月13日
符合积分统筹安排的学生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到安排的学校审核材料。
8月14日
学校把统筹录取结果电子文档上报区教育局。
8月19日—8月20日
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金湾区
时间安排工作内容
7月29日至8月2日公布积分入学分数线,公示符合积分入学资格名单。
8月5日公布积分入学学生学位安排结果。
8月6日至8月9日
根据部分家长放弃学位情况和个别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公布补录学校名单。积分未达到录取分数线的新生可根据补录学校名单申请补录。
8月16日至8月21日公布补录分数线,公示补录名单和学位安排结果。
8月24日至8月25日
到拟录取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领取学位安排通知书。
8月30日-8月31日
阳光分班,注册学籍。
高新区
时间安排工作内容
7月29日-8月2日公示符合插班入学资格的非高新区户籍学生名单。
8月7日公布符合插班入学资格的非高新区户籍学生的学位安排结果。
8月10日-8月11日
拟录取插班学生持全部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复核。核对无误,领取《录取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横琴新区
时间安排工作内容
8月2日-8月6日公示积分分数线及第二批录取名单
8月12日学校通知已录取学生入学事宜

  扩展材料

  香洲区积分入学有哪些加分项目?

  1.在香洲区居住期间,荣获市级或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见义勇为”、“道德模范”、“珠海好人”,香洲区“香洲好人”、“杰出义工领袖”、“金牌义工领队”、“个人志愿服务金奖”荣誉称号的,积100分。同类荣誉只计算1次,不累计加分。

  2.经珠海市推荐,荣获全国或广东省“无偿献血奉献奖”的:金奖积100分,银奖积75分,铜奖积50分,以获得的最高等级计算积分。

  3.珠海市“星级志愿者”、珠海市“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一星志愿者积1分、二星志愿者积3分、三星志愿者积6分、四星志愿者积10分、五星志愿者积15分,此两项不重复、不叠加算分,以获得的最高等级计算积分。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的退役军人积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