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漳州龙文小学招生报名材料


  (一)龙文区户籍适龄儿童

  1.龙文区原住民适龄儿童: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招生,即适龄儿童的户口及实际居住地均在施教区范围内。

  2.龙文区购买住宅房产业主子女:遵循“人户一致”的原则招生,同一套住宅房产六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就读(同一学生家长合法生育的多子女除外)。

  (1)适龄儿童的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家长需提供如下材料:①适龄儿童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材料;②适龄儿童与父(母)同册的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施教区内住宅房产,家长需提供如下材料:①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的不动产权证明材料;②祖孙三代同册的户口簿;③适龄儿童和父母在市区(指芗城区、龙文区)无房产证明材料。

  产权要求:报名时提供的产权证明,产权份额占比须达该住宅产权50%(不含)以上。

  (二)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

  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如下材料:①外县区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②在龙文区居住满半年及以上,持有居住证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③其父(母)在龙文区务工的证明或经商办企业证照。

  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可向暂住地施教区内接收外来工子女就读的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当符合条件的外县区户籍随迁子女申请入学人数超过学校学位余额时,学校采取随机抽号办法公平解决入学。未被抽中的适龄儿童,调剂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若不服从调剂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公办学校就读机会。

  (三)台、港、澳及外籍子女

  在施教区内拥有住宅房产且实际居住的台、港、澳及外籍子女,可持相关材料到施教区所属公办小学申请就读。

  (四)招生优待照顾对象

  1.驻漳部队子女

  由驻漳部队现役军人向所在部队提出申请,经人武部审核确认。家长须提供所在部队证明、现役军官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材料。

  2.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公安干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公安干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根据省、市有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公安干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公安干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优待入学的政策精神,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子女可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小学。

  3.引进人才子女

  根据我市、区关于引进人才子女就学的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依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小学,由区人才办统一审核后报送至区教育局。

  4.台商子女

  在龙文区投资经商,并实际居住在龙文区属公办小学施教区内的台商子女,可申请就读我区公办小学,由区委台港澳办统一审核后报送至区教育局。

  以上照顾对象,按照各级各部门有关优待政策的文件执行,全区各小学要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不得随意扩大照顾范围。招生优待照顾对象由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统一造册,纸质稿加盖公章并附相关材料于8月15日之前报送龙文区教育局初教股,电子稿发送至邮箱2163027@163.com,经区教育局核实确认后,安排就近入学。

  (五)相关要求

  1.关于“同一套住宅房产六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同一学生父母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在施教片区的小学就读”的要求,由学校核查后出具“此住址六年内无其他适龄儿童就读证明”。

  2.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提出申请。延缓后,入学后若遇学位已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区属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