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鹏新区积分入学办法拟调整 征求意见稿已公布
2020年3月2日,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发布《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指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修订遵循“基本稳定,局部微调”的原则,保持新区学位类型和积分办法的基本稳定,结合新区实际,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进行了修订。
在坚持就近入学,保障新区符合入学条件的户籍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前提下,根据国家、省、市新的政策要求,以及对非深户籍儿童、少年遵循梯度赋权,优先安排“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和来深服务年限长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入学的原则,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进行了修订。
下面来看看官方公告原文:
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开征求
《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指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保障符合就读条件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增强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结合新区实际,制定《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3月2日-3月13日。
二、反馈方式:意见反馈期内,各单位或个人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与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联系。
三、联系方式: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jiaoyuke@dpxq.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教育科1210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19,请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提交(以邮戳时间为准),并在封面注明“反馈意见”字样。
(三)通过来电方式:0755-28333419。
特此公告。
附件:
1.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指引(征求意见稿)
2.关于《大鹏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指引(征求意见稿)》的修订说明
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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