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南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政策变化
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政策上还有哪些变化?
1.招生区域的变化:
依据《关于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的通知》(赣教基字〔2020〕43号)文件要求,今年我市对学校招生范围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未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区招生;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前已批准的学校)。今年民办学校在全市招生仍然执行去年政策,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国际班可面向全市招生,南昌市八一中学国防班、南昌市实验中学艺术特长班可面向全市招生。
2.优惠政策的变化:
根据《江西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及南昌市相关规定,今年取消了“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加5分”这一款;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具体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烈士子女优待政策执行;因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子女优惠政策包含留学人才子女优惠政策,取消原有对留学人才子女优惠政策的单独表述。
3.中职学校招生录取的变化:
自2021年起,中职学校录取省内应届考生(含初三下学期自愿分流进入中职学校学生)必须具有初三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序号。为规范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今年我市普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纳入市招生录取统一平台招录。严格执行先办理录取后注册学籍的流程,严禁未办理录取手续直接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