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佛山一中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
近日,市教育局发布佛山一中2018年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今年,佛山一中面向全市招收503名指标生,比去年增加91人。
具体名额分配、招标生条件如下,快来了解一下吧!
指标生名额分配办法
根据实施办法,佛山市第一中学安排50%的普通生计划面向全市招收指标生,50%的普通生计划即503人,按各区应届初中毕业生生源比例分配到五个区,其中禅城区64人,南海区178人,顺德区186人,三水区48人,高明区27人。
各区教育局应将指标生名额按每校至少1人的规定,分配给区内包括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在内的各个初中学校。具体分配到校的指标生名额由市招生办在中考填报志愿前发文公布。
指标生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及享有同等报考资格的考生。
(二)必须参加佛山市2018高中阶段招生考试。
(三)综合表现评定结果应在B等级(含B等级)以上。
(四)在同一所初中学校连续三年学籍的档案资料。
(五)所在初中没有违反办学行为规范。
录取办法
(一)指标生的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录取时间及程序遵循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统一安排。
(二)指标生按正取生录取。指标生的录取在佛山市第一中学普通生分数线划定后,降15分之后划定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线,再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及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佛山市第一中学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
(四)具有指标生分配名额的初中学校,所分配的名额没有完成的,名额自动失效,不再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