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高级中学住宿费标准


  政府投资兴建的学生宿舍收费标准一般为:

  城市(含县城所在地镇,下同)高中每生每学期不超过100元;

  农村每生每学期不超过80元。

  经省或市教育部门批准,学校通过社会融资方式对现有学生宿舍实施改造,而且住宿条件有明显改善的,住所收费标准可以适当上浮,其幅度最高不超过30%。

  经省或市教育和计划部门批准,由学校融资建设,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学生宿舍(包括租用的学生宿舍),住宿标准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200元,其中达到公寓化宿舍条件的,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最高不超过400元。民办和中外合作办学中小学校学生宿舍收费标准按住宿成本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