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江夏小学新生入学政策一览


  2021江夏小学新生入学政策

  一、依法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

  1.登记造册,通知入学。

  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依法依规确定《通知书》发放对象,确保义务教育政府通知入学率100%。各学校要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做到无遗漏。

  2.适龄入学,均衡班额。

  按照《义务教育法》中“凡年满六周岁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规定,今年秋季我区小学招收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儿童入学。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控制大班额现象发生,统筹做好均衡班额招生工作。

  3.划片招生,免试入学。

  以生源数量及学校容量为基础,科学制定招生计划,相对就近划定招生区域,确保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各中小学划定服务范围并于5月31日前向社会公示。

  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在学校登记,视学位情况安排入学;父母持有当地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港澳台居民及非本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当地居住证,其随迁子女可由属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凡已办理户籍由外地迁入我区的大学生,其子女均可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其落户所在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符合义务教育入学优待政策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4.属地管理,阳光招生。

  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区域内符合就读条件的6--14周岁残疾儿童少年要求随班就读的,学校不得拒收,对于辖区内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办理学籍并安排送教上门;符合条件的非武汉市户籍随迁子女,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按照国家“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在第一个孩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家长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两个孩子安排到同一所学校就读。

  5.指定入学,遏制择校。

  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适龄儿童少年对口指定入学。对不按《入学通知书》规定到对口指定学校入学、家长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择校入学的学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择学校签订《承诺书》,择校生在中考时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分配生”资格。

  二、切实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1.民办学校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招生;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

  2.民办学校不得采用考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者与教育培训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者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3.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已自愿网上报名本校初中部的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其初中部还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按照“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登记注册入学、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电脑派位招生”的原则招收其他已网上报名该校的学生。

  4.凡有意选择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必须先持《通知书》到政府指定的学校报到,办理有关手续。

  5.全区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7-9日,全部使用《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管理平台》实行网上报名。所有民办学校均不得设置其它报名资格条件限制。每位学生只能选报1所学校,重复报名无效。

  6.电脑派位按全市统一方案进行,使用全市统一软件,时间全市统一为7月15日,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不得由学校组织。

  7.民办学校应于7月25日前完成新生录取工作。

  8.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各民办学校要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制订本校招收新生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审定后方可实施。

  9.区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所辖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管理,认真把好各个环节,严格按计划、按程序招生。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扰乱全区义务教育入学招生秩序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责令整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021年秋大桥现代产业园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政策

  (一)年龄范围

  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方可登记入学。

  201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未满6周岁,不能入学。

  (二)入学方式

  1.对口就近入学。 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在学校登记,视学位情况安排入学。

  符合上述条件的,直接到服务范围内学校审核登记。

  登记时间:2021年6月17日—20日

  登记地点:户籍和房产对口的学校(详见后面的划片范围,文化大道小学在大花岭小学体育馆登记)

  提交资料: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材料或还建协议等)、入住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说明:

  a.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但其父母户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收。如学校不能接收的,在大桥教育总支登记后再统筹安排入学。

  b.本公告中房产指普通住宅,不含商业用途或经营用途的写字楼、商铺、厂房等。房产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母。

  c.入住材料指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的水电气网等缴费凭证。

  d.未交付使用或已交付但未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对口就近入学的依据。

  e.适龄儿童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居住在一起,同时适龄儿童父(母)为独生子女并且适龄儿童父母在大桥园区无住房的,如能提供父(母)独生子女证和房管局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材料,其子女可以依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的房产对口就近入学。

  因大桥园区征地拆迁等特殊原因造成家长搬出原居住地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原房产所在地服务范围内学校登记入学。

  2.统筹安排入学。 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于统筹安排入学,到大桥教育总支审核登记。

  登记时间:2021年6月24日—27日

  登记地点:大桥教育总支(大桥现代产业园办公楼九楼,联系电话:88390503)

  (1)适龄儿童非本区户籍,其父母在大桥园区租住的。

  提交资料: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书复印件、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父(母)在大桥园区的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没有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还在办理过程中,其子女不符合在大桥园区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能在大桥园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就读,需回户籍地登记入学,以免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2)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 ,凡已办理户籍由外地迁入大桥园区的大学生,其子女户籍未随迁并且在大桥园区租住的。

  提交资料: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书复印件、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的原件和复印件。

  (3)在大桥园区租住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

  提交资料: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书复印件、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父(母)在大桥园区的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上述3类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大桥园区各公办小学学位富余情况,统筹安排到大桥园区学校就读。家长不能选择其子女就读学校。

  3.入学优待政策: 符合义务教育入学优待政策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时间:5月--6月

  2.招生学校报名登记时间(即符合对口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6月17日—6月20日

  (1)招生学校审核造册时间:6月21日—6月22日

  (2)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时间:6月23日

  (3)招生学校公示招生名单时间:6月24日--6月30日

  (4)招生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7月3日

  (5)新生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时间:7月5日-6日

  3.大桥教育总支登记时间(即符合统筹安排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6月24日—6月27日

  (1)大桥教育总支上交登记的学生名册及家长签署的承诺书时间:6月29日

  (2)区教育局召开分配会议时间:6月30日

  (3)大桥教育总支张贴分配结果时间:7月1日--2日

  (4)招生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7月3日

  (5)新生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时间:7月5日-6日

  4.处理遗留问题时间:8月25-31日大桥教育总支补登

  (大桥现代产业园办公楼九楼,联系电话:88390503)

  (四)划片范围

  1.大花岭小学(咨询电话:81946667)

  京广线以东、湖景北路以南、星光大道以北的大桥区域,不含汤逊湖壹号小区、菩提苑小区、福志友缘小区、金悦府小区、联投龙湾一、二、三期小区。

  2.文化大道小学(咨询电话: 15827634969 

  汤逊湖壹号小区、菩提苑小区、福志友缘小区、金悦府小区、联投龙湾一、二、三期小区。

  3.康宁路学校(咨询电话:87985348)

  京广线以西、兴军路-黄家湖东路以南、星光大道以北的大桥区域,含何家湖村、豹山村、龚家铺村、邢远长村、柏木岭村西片还建小区、工业园及区域楼盘。

  4.军运村小学(咨询电话:13986178978)

  京广线以西、兴军路-黄家湖东路以北的大桥区域,含柏木岭村未拆迁区域及还建小区一期、二期。

  2021江夏区纸坊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政策

  一、年龄范围

  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方可登记入学。

  201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未满6周岁,不能入学。

  二、入学方式

  (一)对口就近入学。 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在学校登记,视学位情况安排入学。

  符合上述条件的,直接到服务范围内学校审核登记。

  1.审核登记时间:2021年6月17日—20日

  2.审核登记地点:户籍和房产对口的学校(详见后面的划片范围)

  3.提交审核资料:提供:

  (1)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2)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材料或还建协议等)及入住材料。

  说明:

  a.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但其父母户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收。如学校不能接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b.本公告中房产指普通住宅,不含商业用途或经营用途的写字楼、商铺、厂房等。房产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母。

  c.入住材料指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的水电气网等缴费凭证。

  d.未交付使用或已交付但未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对口就近入学的依据。

  e.适龄儿童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居住在一起,同时适龄儿童父(母)为独生子女并且适龄儿童父母在纸坊城区无住房的,如能提供父(母)独生子女证和房管局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材料,其子女可以依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的房产对口就近入学。

  因纸坊城区旧城改造、征地拆迁等特殊原因造成家长搬出原居住地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原房产所在地服务范围内学校登记入学。

  (二)统筹安排入学。 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于统筹安排入学,到纸坊教育总支审核登记。

  1.审核登记时间:2021年6月24日—27日

  2.审核登记地点:纸坊教育总支(文化路纸坊街道办事处对面,联系电话:81813521)

  3.登记条件及审核资料:

  (1)适龄儿童非本区户籍,其父母在纸坊城区租住的。

  提供:

  a.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b.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书复印件、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c.父(母)在纸坊城区的居住证。(没有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还在办理过程中,其子女不符合在纸坊城区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能在纸坊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就读,需回户籍地登记入学,以免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2)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凡已办理户籍由外地迁入纸坊城区的大学生,其子女户籍未随迁并且在纸坊城区租住的。

  提供:

  a.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b.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书复印件、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3)在纸坊城区租住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

  提供:

  a.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b.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书复印件、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c. 父(母)在纸坊城区的居住证。

  符合上述3类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先在纸坊街教育总支登记,然后由区教育局根据纸坊地区各公办小学学位富余情况,统筹安排到纸坊城区或周边的东方小学、胜利小学、东林小学、庙山小学等校就读。家长不能选择其子女就读学校。

  (三)符合义务教育入学优待政策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时间:5月--6月

  2.招生学校报名登记时间(即符合对口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6月17日—6月20日

  (1)招生学校审核造册时间:6月21日—6月22日

  (2)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时间:6月23日

  (3)招生学校公示招生名单时间:6月24日--6月30日

  (4)招生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7月3日

  (5)新生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时间:7月5日-6日

  3.纸坊教育总支登记时间(即符合统筹安排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6月24日—6月27日

  (1)纸坊教育总支上交登记的学生名册及家长签署的承诺书时间:6月29日

  (2)区教育局召开分配会议时间:6月30日

  (3)纸坊教育总支张贴分配结果时间:7月1日--2日

  (4)招生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7月3日

  (5)新生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时间:7月5日-6日

  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新生,统一于8月25-31日到区教育局补办手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划片范围

  1.一小(咨询电话:87952432)

  (1)龙井路以东—文化大道以西--兴新街以南—纸坊大街以北;

  (2)纸坊大街以南--宁安路以东—滨湖春天小区以西(含滨湖春天小区);

  (3)青龙山林场。

  2.二小(咨询电话:52347138)

  (1)兴新街以南—龙井路以西—老武装部以东—纸坊大街以北;

  (2)纸坊大街以南—宁安路以西—三潭路世纪华庭小区西边路为界;

  (3)兴新街以北—古驿道以西--熊廷弼街(路)以南—新北路以东。

  3.三小(咨询电话:87028778)

  (1)熊廷弼路以南—新北路以西—兴新街以北;

  (铁路以西,以畔山御景小区为划分线,畔山御景以南为三小招生区域,以北为实验小学招生区域)

  (2)兴新街以南—老武装部以西—纸坊大街以北;

  (3)纸坊大街以南—三潭路世纪华庭小区西边路为界。

  4.齐心小学(咨询电话:87968909)

  江夏大道以东—纸坊大街以北。

  5.明熙小学(咨询电话:13628687088)

  (1)北华街以南—古驿道以东—老年大学与老农业局之间马路以北—文化大道以西;

  (2)北华街以南—熊廷弼路以北—文化路以东—江夏大道以西。

  6.明熙小学城关校区(咨询电话:13329701853)

  (1)熊廷弼路以南—纸坊大街以北—江夏大道以西—文化大道以东。

  (2)老年大学与老农业局之间马路以南—新兴街以北—古驿道以东—文化路以西。

  7.东湖路学校(咨询电话:50779950)

  北华街以北—文化大道以东—谭鑫培路以南—江夏大道以西;

  8.实验小学(咨询电话:87911410)

  (1)熊廷弼路以北—古驿道以西—北华街以南—武昌大道以东;

  (2)北华街以北—文化大道以西—兴苑街以南—武昌大道以东;

  (3)武昌大道以西—兴苑街过铁路涵洞以南—畔山御景小区以北(含畔山御景小区);

  9.文化路小学(咨询电话:52304358)

  (1)兴苑街以北—文化大道以西—武昌大道以东—谭鑫培路以南;

  (2)武昌大道以东—谭鑫培路以北—污水处理厂以西—星光大道以南;

  (3)武昌大道以西—兴苑街过铁路涵洞以北—星光大道以南;

  10.东林小学(特校)(咨询电话:65381062)

  (1)纸坊大街以南—滨湖春天小区以东(不含滨湖春天小区);

  (2)东林村。

  11.大方学校、广升学校、海淀外校等民办学校 招生按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12. 新华联青年城、花山郡片区属于庙山招生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