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胜利第三十四中学2021年招生简章


  东营市胜利第三十四中学2021年招生简章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东营市 2021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东教字〔2021〕40 号)及《关于印发东营区 2021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东区教发〔2021〕23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东营市胜利第三十四中学 2021 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东营市胜利第三十四中学是一所现代化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现有 36 个教学班,在校生 1518 人,教职工 112 人,其中正高级教师 1 人,高级教师 23 人,中级教师 74 人。学校拥有中国校园媒体建设先进个人 2 人,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1人,山东省优秀教师 1 人,山东省教育课题工作先进个人 2人,山东省中小学校本培训先进个人 1 人,东营市特级教师 1人,东营市初中数学教学教研评选工作专家 1 人,东营市名师1 人、东营市优秀班主任 1 人、东营市学科带头教师等 58 人,优良的师资助推了学校的腾飞。近几年,学校荣获“东营市文明校园”“东营市教学示范学校”“东营市教育现代化学校”“山东省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山东省花园式先进单位”中国“青少年素质教育研究实践基地”中国“家庭教育实验研究基地”中国“和谐德育实验学校”等荣誉称号。学校立项的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导学•反思’和谐高效课堂教学的实践与研究”(课题批准号:2018JXY1079)于 2020 年 6 月以“优秀”等级通过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专家评审顺利结题;同时相关研究成果荣获 2021年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二、招生区域

  德州路以北东营区区域常住居民和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三、招生计划及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 4 个班,每班 45 人,共计 180 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 4 个班,每班 50 人,共计 200 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 6 周岁(2015 年 8 月 31 日以前出生,含 8 月 31 日)的适龄儿童,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网上报名登记入学;我校小学五年级毕业生直接升入学校初中一年级就读,招生区域内其他小学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报名。

  四、报名方式及办法

  自 2021 年起,东营区采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网上统一报名平台,平台将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各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自动校验,实现招生平台“一网通办”。除特殊类型、家庭使用网络不方便的外,不得要求家长线下报名、交材料等。

  1.网上模拟报名(8 月 5 日—9 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可通过电脑、手机进行网上模拟报名。报名方式有三种,一是电脑端登陆“东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网址:http://60.214.234.177:9002/),进行模拟

  报名;二是手机端登录微信小程序“爱山东 东营掌上通”,找到“我要办事”模块,点击“教育服务”,选择“中小学入学报名”入口进行报名登记;三是关注“东营区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报名”入口,进行报名登记。模拟报名的数据系统不保留,8 月 9 日 24:00 数据自动清零。

  2.网上正式报名(8 月 10 日—12 日)。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脑、手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方式与模拟报名一致。网上信息登记截止时间为 8 月 12 日 24:00,报名登记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请不要重复填报,系统以最后一次填报内容为准。我校小学五年级学生直升六年级就读,无需进行网上报名。招生区域内其他小学毕业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报名。

  3.网上审核反馈(8 月 13 日—15 日)。报名平台会自动核对户籍、房产等信息,向学校进行反馈。学校根据平台反馈信息进行入学资格审核,确定是否通过。监护人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审核进度,登记入学资格审核通过者,监护人通过“平台”自行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无需再到现场报名。未通过审核者,可携带相关入学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4.现场报名(8 月 16 日-18 日)。学校组织网上报名未审核通过或错过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入学材料审核和信息登记。小学和初中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统一在 8 月 16 日进行,家长携带转学证明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认定。(因疫情防控需要,一个孩子只能由一个监护人陪同,出示健康码,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入校)。

  (1)具体时间安排 : 上 午 8;00--11:00 , 下 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小学报名地点:胜利三十四中 2 号楼一楼五年级办公室

  初中报名地点:胜利三十四中综合楼二楼教务处办公室

  (3)现场报名所需入学材料:

  常住居民子女: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三项内容);

  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③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及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其中,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胜利油田职工需提供胜利油田二级单位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住房情况证明信原件。

  非常住居民子女:

  ①民营经济从业人员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现居住地居住证、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法定监护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及现居住地居住证、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或一年期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由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 份。转学生、初中新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表。

  5.审核复查(8 月 19 日-20 日)。8 月 19 日-20 日,由区教育局组织各学校实施,进一步核查报名入学信息的真实性。学校汇总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报送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对学校报送的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进行统筹审核,确定登记入学学生名单。

  6.名单公示(8 月 21 日)。区教育局向学校反馈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学校予以公示。

  7.通知入学(8 月 26 日)。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在我校的登记入学资格。

  8.阳光分班(8 月 30 日)。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阳光分班”。

  五、材料审核要求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的户主应该是其父母,户主不是父母的,需提供抚养人监护关系变更的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凡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许可证)与户口簿(或居住证)标注的住址不一致的,按照居住证明标注的地址入学。出具房屋租赁证登记入学,经核查持有人在西城范围内有登记房产的,不能以租赁许可证报名入学,按登记房产地址入学。

  2.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已购房并实际居住,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63 号)有关规定,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的非常住居民,可到申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

  3.规范入学证明材料。学校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规定,对要求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逐项核查,列出材料清单。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实际办理程序复杂繁琐且有关单位无法证明的、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原则上一律取消。严禁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六、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1.招生咨询电话:

  (小学教务)13864750727

  8721727

  (中学教务)13954606058

  8721727

  2.监督电话:8722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