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宁市西乡塘区小学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含适龄残疾儿童)。

  (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西乡塘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西乡塘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

  二、入学原则

  (一)南宁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含适龄残疾儿童)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户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分配原则

  (一)南宁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各公办学校在本校招生片区内采取登记入学方式招生。对学位不足的学校,按照“房户一致、独立产权、实际居住”优先的原则排序录取,录满为止。按以下条件依次排序入学:

  1.适龄儿童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

  2.适龄儿童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共有产权房产地址一致。

  3.适龄儿童本人户籍登记地址在西乡塘区且是有房户家庭,适龄儿童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先独立产权后共有产权。

  4.三代同堂,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城区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登记在西乡塘区同一户籍地址,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该合法房产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西乡塘区的产权房。同等情况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的优先。

  5.适龄儿童本人户籍登记地址在南宁市其他城区,在西乡塘区有房产,先独立产权后共有产权。

  6.适龄儿童本人户籍登记地址在西乡塘区且是无房户家庭,以适龄儿童本人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

  7.其他。

  同类别按取得房产、户籍登记(迁入)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如本市户籍生源超过地段学校招生人数未被地段学校录取的,由教育局按照排序统筹分配到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按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公办小学招收本地户籍生源后有空余学位的,空余学位用于统筹安置符合基本条件、同等条件下排序靠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学位不足,则由政府购买学位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按优先条件进行排序,由近到远、由公办到民办进行分配。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优先排序入学条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西乡塘辖区购买独立家庭房产并居住,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三项材料之一。

  2.纳税大户,按家庭在西乡塘区税务机构纳税多少排序,起点2万元以上(含2万元),报名时提交纳税证明。

  3.父母在西乡塘辖区内经商或就业,起点一年,时间越长越优先,报名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缴纳社保凭证。

  4.《居住证》具备使用功能且领取时间满1年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