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台州仙居随迁子女招生规定
2025台州仙居随迁子女招生规定
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招生
(一)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须年满6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初中一年级须在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学校仙居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三)招生条件分四类梯次招收随迁子女入学:
第一类:持有本县居住证,符合积分制入学条件,积分达到24分及以上,积分包括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合法房产、经商年限、务工年限、学历四项指标,积分总分为各项指标得分之和(具体见仙居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细则,届时在“仙居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第二类:父母具有《仙居县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办法》规定的流动人口积分,积分申请可于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6月20日到各乡镇(街道)派出所窗口办理(具体请咨询仙居县公安局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76-89373802)。
第三类:持有本县居住证的。
第四类:已办理居住登记的。
(四)招生报名时间及办法
1.招生报名时间具体见仙居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告,届时在“仙居教育” 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报名办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可通过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浙里办”手机APP、浙江政务服务网,具体网上报名办法见《仙居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网上报名流程》。学校设立校内报名点,网上报名确实有困难的家长可到报名学校咨询或让学校帮忙网上报名。
(五)录取办法
1.城区
(1)符合招生条件第一类的按《仙居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细则》中录取办法执行(具体见仙居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细则,届时在“仙居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符合招生条件第二类的,根据县公安局流动人口服务中心提供的流动人口积分入学名单,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到相应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
(3)符合招生条件第三类的,先按居住证办理时间录取持证农民工随迁子女,再按居住证办理时间录取持证随迁子女。
(4)符合招生条件第四类的,按居住登记办理时间早迟顺序录取。符合招生条件前三类的适龄儿童少年没有被录取的,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结合家长意愿相对就近安排至第六小学、第八小学、南峰小学、管山小学、城北小学、实验中学等学校入学。
2.乡镇横溪镇、白塔镇、下各镇的小学参照城区录取办法执行,对符合招生条件前三类的适龄儿童没有被录取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报名乡镇公办小学入学。其他小学和初中(含福应街道的第五小学、广严学校)须全部录取符合招生条件前三类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如果在原下达的招生计划不能全部录取时,将适当追加对应乡镇的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