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梁山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梁山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9号)和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济教函〔2021〕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本意见专指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招生)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以县为主”的原则。县政府成立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居住地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在全县范围内招生,实行计划管理、免试入学。
(三)坚持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或监护人)户口、住所相统一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住所必须与父母户口、住所相统一且父母为房主。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意见、招生计划、日程安排、监督电话、入学结果等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透明、公平、公正。
(五)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关”的原则。以学生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地、学生户籍为依据,确定就读学校。严格审核学生入学相关证明材料,层层落实责任,杜绝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行为。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招收本服务区内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
(二)初中招收本服务区内的小学毕业生。
三、服务区划分(以居住地房产证明为依据)
(一)乡镇(街区)中小学服务区划分。各乡镇(街区)中学招收本乡镇(街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各乡镇(街区)小学招收本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各小学服务区由各乡镇(街区)教办负责划定并组织实施。
(二)县直中小学服务区划分(片区重合的区域为公共服务区)
点击查看详情:中小学服务区划分一览
四、网上报名(首先按梁山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手机端操作手册流程操作报名,无法通过的按以下报名办法报名)
(一)农村中小学生报名
1.户口簿、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拍照上传招生平台,(按系统提示流程操作)。
2.若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的,请学校联系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学校进行现场核实。
(二)县直中小学生报名(注:网上报名时,不能自动“回填”信息的,需拍照上传以下材料)
1.按房产报名:需拍照上传与父或母一起的户口簿、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住宅,父母全部产权),拆迁户可上传原房产证复印件或拆迁协议和梁山县居民住房及附属物调查确认表,暂无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但确已入住(学校入户核实)的上传购房合同。
2.按城区户籍(原城区非农业户籍)报名:学生父母本人无房产的,需拍照上传户口簿,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正式的租房合同。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上传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3.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需上传与父或母一起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4.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在城区无私有房产(住宅)的子女报名。属进城经商的,需上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与父母在一起的户口簿、正式的租房合同、 2019年8月31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经核实目前正在营业中),营业中的门头房照片;属进城务工的,需上传与父母一起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务工企业(目前生产经营中)为父或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两年及以上)、正式的租房合同。
说明:
(1)户口簿、父母(监护人)身份证需拍照上传招生平台(按系统提示流程操作)。
(2)符合多条入学报名条件的,有房产的首先点击“城区大产权房”,按父母房产报名,城区无房产的再按其他条件报名。
(3)若因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大数据对接未通过的,请学校联系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五、特殊群体权利保障
(一)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进城经商务工的随迁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与本县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样待遇,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二)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梁山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三)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济宁市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结合学生和家长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就读。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市县有关规定,就近就便安排就读。对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梁山县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梁人社发〔2018〕62号)要求,(一)(二)类人才子女入学,按“就近就便”的原则,子女在县直中小学就读。其他类人才子女在居住地服务区入学。
六、材料审核
农村中小学上传的学生信息材料由各乡镇(街区)教办组织辖区内学校统一审核、校验。县直各中小学对上传的学生信息材料进行审核、校验,对上传材料不完善、不明确及相关部门、学校无法认定的信息材料,招生学校要组成至少3人的家访小组,入户调查核实,并在核实材料上签字,最后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入学学生名单,并将入学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七、招生计划
(一)各乡镇(街区)中小学
符合本服务区内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招生计划由各教办、中学核定。
(二)县直中小学
1.中学75个班。其中:实验中学30个班,县二中16个班,曲阜师范大学附属梁山中学16个班(义务),韶华中学6个班(义务),江苏师范大学梁山实验学校初中部7个班(义务)。
2.小学84个班。其中,第一实验小学12个班,第二实验小学10个班,第三实验小学10个班,第四实验小学13个班,第五实验小学6个班,第六实验小学4个班,第七实验小学4个班,第八实验小学4个班,南关小学2个班,北关小学6个班,第九实验小学6个班,江苏师范大学梁山实验学校小学部7个班(义务)。
3.特殊教育学校2个智障班,班额6-8人,年龄8-10岁(招生办法:面试、评估)。
八、时间安排
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在7月30日—8月31日之间进行。
(一)7月30日—7月31日,宣传招生政策。
(二)8月1日—8月7日,家长网上报名。
(三)8月8日—8月12日,各招生学校审核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
(四)8月13日—8月18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管理员)对报名材料进行复审,确定录取名单。
(五)8月19日—8月23日,将入学结果向社会公示。
(六)8月24日—8月26日,各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七)8月27日—8月31日,各学校做好新生入学准备工作,同时上传入学新生信息,并通过山东省学籍管理平台注册学籍。
(八)9月1日,新生入学。
九、招生纪律
(一)各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或面试。学生和教师按随机方式均衡编班,不得在开学前后采取考试方式分班,严禁巧立名目设立“科技班”、“实验班”、“重点班”等。
(二)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本服务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要严格控制班额,严禁跨服务区、超规模招生,否则不予注册学籍。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三)加强学籍管理。严把入学年龄关,禁止学龄前儿童入学。一生一籍,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严格实行“阳光招生”。县教体局及各招生学校要通过上网公布招生政策、下发宣传单等多种途径和形式,让家长和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涉及面广、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安排,依法实施。要加大对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在招生工作期间,各乡镇(街区)和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严格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牢固树立对学生、家长和社会高度负责的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自觉维护教育形象和社会稳定,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六)为保证相关材料的合法有效,教体局将联合公安、住房保障管理、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对提交的证件进行核实,伪造证件者将提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违反上述纪律规定的,严格按县纪委制定的《梁山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问责办法》(梁纪发〔2015〕6号)追究学校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附 则
(一)本招生意见只适用于2021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招生。
(二)本招生意见由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招生报名咨询电话:(24小时开机)
县实验中学:仇念芳15864554558; 段士源15153783479; 辛衍春13863707463;王传渠13053708281
县第二中学:郝迎华13053760810;关广河15053711363; 王忠民17562758759;王福民13280032185
曲阜师范大学附属梁山中学:井长友13181312795;刘秋风15215376723;王华晶13763781253;李文化13235377548
韶华中学: 刘 文13562793126
梁山县行知学校:管现华17562052921
江苏师范大学梁山实验学校:侯正军13365168208
一实小: 邱春景19953312113;朱秋芝13668676536;申云菊13884731588
二实小:解洪峰 13854757799; 王秀梅13863724626 ;陈清刚15153796622
三实小:陶明华19953312219; 杨 雪18253735123
四实小: 李 薇13583796759;焦 丽13905471125;刘广岩15265799151
五实小: 侯文革13791719538; 张 瑜18653783986;胡昌红15853724563;刘 翔15063791115
六实小: 杨夫广19953312686;李凤华19953312660
七实小: 侯玉贞13506389298; 果志刚13012621848
八实小:李桂红13853732519;王 静15553742557;左常猛13780920232
九实小:耿庆龙 19811861168; 王国徽 13792318878
北关小学:肖 鹏13953787062; 王昭芳13176192180
南关小学:李若亭13953763221
特殊教育学校:沈锦华13325194576
(四)县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13793798096
(五)县教育和体育局监督举报电话:7368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