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州幼儿园招生政策(马尾区)
入学条件:
年满三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招生方式:
(一)辖区内所有公办幼儿园招生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各公办园70%比例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剩余学额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应优先招收福州市委市政府和马尾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在本区居住生活的烈士子女和见义勇为人员子女、驻区部队和本区户籍在外服役的现役军人的子女、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子女、在本区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和来闽创业留学人员的子女等),自主招生名单报送区教育局备案。
(二)民办幼儿园和村集体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招生通告、相关简章、招生计划须经区教育主管部门核准,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向社会公示。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需按限价执行并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违规收费。
服务片区
(一)罗星街道: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幼儿园、福州市马尾第三实验幼儿园、福州市马尾罗星儿童学园;
(二)马尾镇:福州市船政幼儿园(市属公办园)、福州市马尾第二实验幼儿园、福州市马尾江滨幼儿园、福州市马尾实验幼儿园;
(三)亭江镇:福州市亭江中心幼儿园、福州市马尾江滨幼儿园闽安分园(原马尾区闽安幼儿园);
(四)琅岐镇:福州市琅岐中心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和村集体办幼儿园的招生服务片区原则上也是园所在的镇(街)辖区范围,服务片区内的家长可自主选择报名。
家长(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幼儿出生证、福州市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等材料
招生流程:
1.6月21日,各级各类幼儿园发布招生公告(简章),包括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招生公告(简章)应张贴于社区宣传栏、园务公开栏,有条件的可在幼儿园网站上发布。
2.6月29日(星期六)— 6月30日(星期日),公办园派位招生报名。各公办幼儿园接收并初步审核家长派位报名材料。
3.7月1日—7月 2日,符合派位报名条件的幼儿由各幼儿园公示名单,相关资料录入福州市公办园派位招生系统。
4.7月3日,马尾区公办园与福州市五城区公办园同步进行电脑派位。每所公办幼儿园选派2位家长代表,到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现场观摩电脑派位。各公办幼儿园派位结果在观摩现场打印后加盖区教育局公章,由各幼儿园带回并公示。
5.民办幼儿园和村集体办幼儿园要在规定的期限范围内完成报名、材料审核及录取名单公布等各项招生工作,各环节的具体时间自行确定。
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应优先招收福州市委市政府和马尾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在本区居住生活的烈士子女和见义勇为人员子女、驻区部队和本区户籍在外服役的现役军人的子女、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子女、在本区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和来闽创业留学人员的子女等),自主招生名单报送区教育局备案。
派位招生:
区内各公办幼儿园派位招生服务片区为该园所在的镇(街)辖区范围,罗星街道和马尾镇片区公办幼儿园派位招生对象,是本镇(街)户籍的适龄幼儿;亭江镇和琅岐镇片区公办幼儿园派位招生对象,是本镇户籍适龄幼儿或本镇户籍居民所生育的外籍适龄幼儿。
招生对象的家长可在户籍所在的镇(街)辖区内,就近为子女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参加派位招生。
派位的公办幼儿园:
服务片区 | 幼儿园名称 | 办园性质 | 等级 | 招生方式 |
罗星街道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幼儿园 | 区属教育部门办 | 省级示范园 | 派位招生+自主招生 |
福州市马尾第三实验幼儿园 | 区属教育部门办 | 市级示范园 | 派位招生+自主招生 | |
福州市马尾罗星儿童学园 | 区属教育部门办 | 普通园 | 派位招生+自主招生 | |
马尾镇 | 福州市船政幼儿园 | 市属教育部门办 | 区级示范园 | 派位招生+自主招生 |
福州市马尾第二实验幼儿园 | 区属教育部门办 | 区级示范园 | 派位招生+自主招生 | |
福州市马尾江滨幼儿园 | 区属教育部门办 | 普通园 | 派位招生+自主招生 | |
福州市马尾实验幼儿园 | 区属教育部门办 | 省级示范园 | 派位招生+自主招生 | |
亭江镇 | 福州市亭江中心幼儿园 | 区属教育门办 | 市级示范园 | 派位招生+自主招生 |
福州市马尾江滨幼儿园闽安分园(原闽安幼儿园) | 区属教育部门办 | 区级示范园 | 派位招生+自主招生 | |
琅岐镇 | 福州市琅岐中心幼儿园 | 区属教育部门办 | 区级示范园 | 派位招生+自主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