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季武汉市幼儿园收费标准


  幼儿园等级保教费收费标准

  省级示范幼儿园:600元/生·月

  市级示范幼儿园:500元/生·月

  一级幼儿园:300元/生·月

  二级幼儿园:270元/生·月

  三级幼儿园:240元/生·月

  补充说明:寄宿制幼儿园向自愿在园住宿的幼儿可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标准由幼儿园自主合理确定,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午休所发生的费用在保教费中列支,不得收取住宿费;幼儿园可收取的代收费项目为体检费,收费标准按照本地医疗服务机构收费标准执行;幼儿园可收取的服务性收费项目为外出活动费和乘车费,应遵循非营利和“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收费标准提前告知和公示,不得与保教费一并收取;幼儿园向自愿在园就餐的幼儿可收取伙食费,伙食费按天计算,按月或学期收取,根据幼儿实际在园就餐天数结算,多退少补,并按月或学期向幼儿家长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