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长宁区小学报名信息登记材料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如何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本市小学均须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4月13日-4月28日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日,4月28日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2023长宁区小学信息登记材料
对象 | 材料 | 备注 |
本区户籍人户一致适龄儿童 | (1)户口簿 (2)房产证 (3)出生证 | |
本市(本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 | (1)户口簿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2023年4月28日) (3)与登记申请回执一致的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 (4)出生证 | 租住廉租房的还须提供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 |
来沪人员 随迁子女 | (1)户口簿(父母与子女不在一本户口簿上的,需提供子女及监护人两本户口簿) (2)适龄儿童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及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的缴保证明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的灵活就业登记的证明 (4)与《上海市居住证》一致的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 (5)出生证 | 适龄儿童与父母一方居住证地址均为同一地址且在长宁区,且与提供的有效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
香港、澳门、台湾、外籍适龄儿童及华侨子女 | 详情请参见上海长宁区门户网站·教育局(www.shcn.gov.cn/cnjy)上发布的《2023年长宁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或本招生入学问答中关于香港、澳门、台湾、外籍适龄儿童及华侨子女入学所需材料的问答内容。 境外人员须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