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襄阳南漳县城区义务教育招生说明及相关要求
南漳县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平台招生实施办法
招生说明及相关要求
(一)招生对象及录取办法
1、城区幼升小招生对象及录取办法
城区小学招收片区内年满六周岁(截止2024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根据我县实际,城区小学不招收未足龄儿童入学。
幼升小新生录取办法:按照划片招生的原则,城区学校不接受片区外学生就读。所有申请在城区就读的适龄儿童必须在“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上填报申请信息,由平台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含电子证照)等相关信息,应用大数据比对技术(公安部门数据比对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等,房管部门数据比对有无房产和房屋产权证的真伪,卫健部门数据比对出生年龄和法定监护人信息,市场监管部门比对营业资质,人社部门数据比对社保缴纳及务工信息等),按照学校招生片区,确定每一个申请人的入学资格和录取批次,再由平台根据招生学校学位按批次依次录取。若申请就读的学生总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由县教育局根据申请人上传的基本信息和批次,进行调剂录取到城区其他有学位的小学。
2、城区小升初招生对象及录取办法
城区初中招收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小升初新生录取办法: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新生录取采取两种办法进行。一是原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按毕业学校划片对应升入初中。徐庶学校和金庙中学是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六年级毕业生直接对应升入本校初中部;南漳县实验小学、卞和小学和凤山学校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按毕业学校划片对应升入县实验中学;二是非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申请到城区初中学校就读的,按照城区初中学校划片范围,申请人需在“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上提交申请资料,并由平台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含电子证照)等法定证件,应用大数据比对申请人的填报资料并匹配学校,大数据匹配不成功的一律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二)平台招生流程
南漳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遵循便民、高效、公开的原则,按照“八统一”流程组织实施:①统一调查摸底(4-5月);②统一核定计划(5月);③统一公布方案(6月底);④统一宣传政策(6-7月);⑤统一平台报名时间。“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于2024年8月1日0:00正式开网,到8月7日18:00时关网。申请人须下载“i襄阳”(APP)进入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上传基本信息;⑥统一审核批次(8月8日-26日)。根据申请人填报的基本信息,平台按大数据比对匹配学校,大数据没比对成功的申请人,由县教育局组建专班集中进行线下面审,确定每一个申请人的入学资格和录取批次,根据城区学校学位情况进行调剂录取;⑦统一推送结果(8月26至28日)。由“襄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分批推送录取结果,具体时间以“i襄阳”(APP)公告为准;⑧统一报到凭证(8月30至31日)。被预录取的学生凭平台推送的《入学通知书》到预录取学校报名,未被平台大数据比对录取又不符合调剂录取条件的学生,回户籍地申请入学,户籍地学校不得拒收。
(三)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统筹落实教育优待政策。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襄阳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服务办法》中的要求和程序落实。城区征迁户适龄儿童少年,由县教育局根据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薄)、县拆(征)迁指挥部证明等有效证件和学生就读意愿学校统筹安排到就近或相对就近学校就读。
(四)特殊群体学生入学
1、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原则,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进入城区学校就读的,需提供房产或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统一在平台报名并由县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各地各校要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2、依法保障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按照“一人一案”办法,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通过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由户籍地学校为其注册学籍并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城区各学校要定期完善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困生、心理障碍学生、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学生台账,进一步完善学生缺课追踪制度、学生缺课报告制度和学生劝返制度,做到“一生一策”,确保“应入尽入”。
(五)申请转学的办理流程及要求
在招生过程中,有申请转入城区学校就读的,以拟接收学校为责任主体,从严把关,按以下流程办理:
1、申请人需提交的转学资料:书面转学申请、学生户口本、房产证明(含电子证照)、居住证等有效证明材料。
2、转学办理流程:第一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转学相关资料向拟转入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由拟转入学校根据学位情况进行核办;第二步,拟转入学校向县教育局提交接收转校生的书面报告及资料,提请县教育局核批;第三步,拟接收学校和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对接,将核批通过的学生学籍转接到位;第四步,转入学校根据学籍安排学生进班级上课。原则上双符(学生户籍和房产同时符合学校片区)或申请人房产单符(南漳户籍)的学生,作为优先批次接收。学生户籍单符且无房产、符合政策的教育优待对象、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等可作为调剂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3、申请转学办理时间及要求:所有转学流程需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学期中不予办理转学手续。初中八年级下学期、九年级原则上不准转学,若家长和学生因特殊情况要求转学的,转校生不得参加省(市)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录取。
03其他事项说明
1、县教育局平台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710-5245920;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8月1日-25日招生办公协调服务及线下面审地点:南漳县实验中学逸夫楼。电话:0710-5232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