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初中地理、生物学学业水平考试 成绩转移认定系统操作流程


  (一)网上申请。

  初中学校须对本校考生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预审核,预审核合格的考生,由考生所在初中学校登录“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内网:https://10.25.1.66:8004/,外网:https://61.142.114.234:8004/),使用“成绩管理”→“地生成绩认定”→“认定申请”功能。如考生成绩证明以分数的方式呈现,则在“成绩认定方式”框中选择“以分数方式呈现”,并根据考生的成绩证明填写相关内容(考生取得成绩年份、科目满分值、考生成绩);如考生成绩证明以等级或其他方式呈现,则在“成绩认定方式”框中选择“以等级或其他方式呈现”,并根据考生的成绩证明填写相关内容(考生取得成绩年份),在系统提出地生成绩转移认定申请。

  (二)考区初审。

  各初中学校将考生有关证件复印件、成绩证明、承诺书、成绩转移认定申请表等纸质材料提交至所在考区,各考区登录我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成绩管理”→“地生成绩认定”→“认定审核”功能进行初审。考区必须认真核对考生材料与系统申请信息是否一致。如信息有误,在初审前,可反馈至学校修改申请信息,确认无误后,则可为考生初审。

  (三)市招生考试中心复审。

  考区完成初审后以考区为单位将考生有关证件复印件、成绩证明、承诺书、成绩转移认定申请表等纸质材料提交至我中心。我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审核考生成绩转移认定申请,我中心审核后,成绩即生效,学校可通过“成绩管理”→“地生成绩认定”→“认定审核”界面查看考生认定结果,除此之外,认定结果也将通过中山招考网(http://zk.zsedu.cn/)进行公布。至此,考生地生成绩转移认定工作即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