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兰陵县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须知


  兰陵县2021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一、招生计划与范围

  (一)招生计划

  根据兰陵县初中生毕业生数量、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办学特色,2021年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为10340人,具体计划如下:

  (二)招生范围

  2021年全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不得跨市、县招生。兰陵县公民办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均为兰陵县,即在兰陵县参加中考的考生有资格参与兰陵县公民办高中学校的录取

  二、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考生志愿顺序等情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条件为综合素质达到C及以上等级。

  录取时,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道德与法治科目成绩等级较高的考生。满计划时,若存在道德与法治科目等级相同的考生,则该等级考生全部录取,此种情形不视为超计划招生。

  (一)成绩发布

  全市统一考试阅卷结束后,于6月30日前公布九年级考生成绩。成绩公布后,考生可根据准考证上提供的成绩查询方式查询。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考试成绩属考生个人隐私,除考生本人按要求进行查询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考生成绩,不得单纯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教师的依据,不得单纯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二)志愿填报

  2021年7月5日9:00起,可登陆兰陵县2021年普通高中“阳光招生”平台(网站地址: 首页-登录 (zhijiaoyun360.com))凭准考证号和密码填报志愿。考生第一次登陆,需注册并设置密码,密码丢失可通过学校管理员重置。每个考生可以填报3个平行志愿。

  注意:网站将在填报阶段开启。

  7月5日至8日(平台开放时间为每天9:00-18:00)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共有5次填报(修改)机会(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填报或修改为准),过期不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临沂市隆礼高级中学2021年暂不使用兰陵县2021年普通高中“阳光招生”平台填报志愿、统一录取。

  考生志愿填报要坚持考生自主填报的原则,各初中学校不得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不得违背考生意愿更改考生志愿,不得强迫考生填报某个志愿。初中学校要在志愿填报期间开放能够上网的机房,方便学生填报志愿。

  (三)录取批次

  1.公办高中学校特长生录取

  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按照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招收不超过本学校招生计划总数5%的特长生(2021年兰陵县东苑高级中学、兰陵县第六中学、兰陵县第七中学、临沂市隆礼高级中学招收特长生)。特长生报名条件和录取办法由招生学校制定,县教体局汇总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实施。各招收特长生的高中学校根据已公布的特长生录取方案自主录取特长生,特长生学业考试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满分的60%。对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学校报县教体局审批,可适当降分录取。完不成特长生计划的,剩余计划作为相关高中学校普通生计划指标。各学校的特长生录取名单于7月3日前报县教体局汇总备案,并在校内张榜公示向社会公开。已经被特长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与普通高中普通生的志愿填报和录取。

  2、公办高中学校普通生录取

  普通高中普通生录取工作在兰陵县2021年普通高中“阳光招生”平台上统一进行。录取时先将所有考生依据初中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考生排序位次,按照考生志愿填报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报的志愿,只要检索 到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志愿,即可被该校录取。如果经检索的志愿中均未出现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该考生则失去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机会。

  3、民办高中学校录取

  临沂市隆礼高级中学自主组织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必须和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严禁学校提前组织招生。

  4、普通高中录取优待优抚政策

  依照《2021年临沂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凡符合规定条件的特殊考生可给予鼓励性、照顾性降分录取,已按照政策享受加分的不再降分录取。

  公办高中学校于7月10日前完成录取,并通过报名网站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陆志愿填报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临沂市隆礼高级中学于7月10日前将录取名单汇总并报送至县教体局基教科备案。

  普通高中高一年级新生如在学校规定报到时间结束两周后仍未到校办理入学手续且未向学校请假的,除因不可抗力等事由外,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注册学籍时,无户口的高一新生无法注册学籍,如在注册学籍时仍无户口的,将会取消录取资格;发现有伪造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或违规招生的,不予注册学籍;新生超出规定注册时限还未注册的,不再注册学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疫情防控和录取工作。

  招生录取工作,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千家万户,各学校务必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各学校要按照统一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招生录取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在各环节中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工作要求,保障好广大考生、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提高招生工作透明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初中、高中学校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招生工作政策,使广大学生、家长和群众了解招生的政策和措施,各初中学校要将招生政策通过家长会、 班会等形式正确传达给考生和家长,切实做好“网上填报志愿”的宣传工作,使考生及考生家长了解我县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做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社会环境,促进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

  各高中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 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四)健全监督机制,实行责任追究。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公开咨询电话及举报电话,及时处理考生投诉,纠正各种不公正、不公平的现象和行为。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县教育和体育局基教科、职成科、政策法规科等科室将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以及不公正、不公平的现象和行为。要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要及时纠正违反规定扰乱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秩序行为。要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处罚力度,违规学校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对招生工作中弄虛作假、营私舞弊、不按规定招生的有关责任人从严处理。

  附件:兰陵县教育和体育局及各普通高中学校监督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