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莱山区新生报名具体要求介绍


  近日,莱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出台了《莱山区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2019年,莱山区将继续遵照免试、划区、就近入学(就近入学指的是相对就近,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远近)的原则进行招生,禁止择校。

  2019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按照莱山区籍适龄新生、非莱山区籍适龄新生的顺序依次进行。其中小学适龄新生是指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莱山区籍适龄新生符合以下条件的,按照学区划分进行报名:

  (1)适龄新生户口随法定监护人,且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和房产证(不动产证)都属于本学区,需持户口簿和房产证(不动产证)到学区内学校报名。

  (2)适龄新生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与其他直系亲属共同持有,且监护人所占比例不低于50%,适龄新生随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与房产证(不动产证)一致都属于本学区的,需持户口簿和房产证(不动产证)到学区内学校报名。

  (3)适龄新生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已落户本学区,购买具有政府合法审批手续并由具有资质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暂未取得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需持户口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房产备案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到学区内学校报名。

  (4)适龄新生和其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从出生到入学,适龄新生及法定监护人之一的户口一直随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同时三代一直未曾分居,且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的户口和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房产备案证明)都属于本学区,需持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的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房产备案证明)和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父母双方)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5)适龄新生随法定监护人户口与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房产备案证明)不属于同一学区的,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6)适龄新生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含集体户口),且其法定监护人在莱山区无房产的,由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7)符合上述条件,因错过报名时间,学区内学校招生名额已满未报名的新生,由区教育体育局安排至其它尚有接收能力的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