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重庆九龙坡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所需材料
九龙坡区2025年具体政策暂未公布,可参考2024年政策。
(一)本区户籍学生入学
1.符合“三对口”的户籍地学生
(1)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其父母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年级学籍证明。
2.参照“三对口”接收的户籍地学生报名时除了出具前款所需材料外,还需九龙坡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因父母离异而只能出具单亲无房证明的,还需出示父母离婚证和子女抚养权证明。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户口簿、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签发的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暂住登记凭证)、房产证(若因抵押、拆迁等无房产证,可提交购房合同、不动产证明或其他房产证明)等证明材料。
(三)“民转公”学校招生入学
重庆谢家湾学校:学校根据其学位情况,“一校一策”制定招生工作方案,保障解决合法购房入学合同的业主或业主子女入学,按教育部、市、区相关文件要求,落实特殊群体子女入学。若有剩余学位则面向户籍、房产、实际居住地均在华润二十四城楼盘(非协议房)的适龄儿童,采取自愿报名、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招生入学。
重庆育才成功学校、重庆实验外国语学校:学校根据其学位情况,“一校一策”制定招生工作方案,保障解决合法购房入学合同的业主子女入学,按教育部、市、区相关文件要求,落实特殊群体子女及小语种学生入学。若有剩余学位,面向九龙坡区户籍(2024年6月6日前落户)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采取自愿报名、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招生入学。
(四)其他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在九龙坡区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按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新重庆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