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贵州高考艺术类分数划线原则


  2025贵州高考艺术类分数划线原则

  (一)专业合格分数线

  1.本科

  (1)美术与设计类:本科省级统考专业成绩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

  (2)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书法类:省级统考本科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相关专业招生录取数的4倍。

  2.高职(专科)

  按照上一年度招生录取数的一定比例,综合生源、计划数等情况,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

  3.戏曲类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1.本科

  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印发的《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黔招委〔2022〕30号)相关要求,按物理组合、历史组合分别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1)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分别按物理组合、历史组合本科线的85%划定;

  (2)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分别按物理组合、历史组合本科线的80%划定;

  (3)音乐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分别按物理组合、历史组合本科线的75%划定;

  (4)舞蹈类分别按物理组合、历史组合本科线的70%划定。

  2.高职(专科)

  按照普通类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划定。

  3.戏曲类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组织校考高校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须达到我省普通类专业批次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相关具体要求及破格录取办法,按高校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