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南充仪陇金城镇小学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以户口本为准)的适龄儿童。

  民办学校报名不受户籍限制,按报名意向直接录取,录满为止。若实际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可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法确定录取对象,具体方案由民办学校自定,并报仪陇县教科体局金城教育督导组备案。

  各公办校具体按以下顺序统一招生,在有空余学位时才能依次招录下一顺序学生,若同一顺序申请人数超过空余学位,可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或金城教育督导组指派学位

  1.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在2021年6月30日以前,取得金城镇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2.住房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非金城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但其法定监护人于2021年6月30日前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购房居住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父母无自购房的,但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范围内常住,且同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购房的,视为住房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其中,学生法定监护人购买二手住房但未过户的,如能提供出让方的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银行转款凭证、近三个月的水电气发票(发票姓名与适龄儿童监护人姓名一致)等能证明实际购买和居住的有效材料视为购房户;

  住房为政府公租房、廉租房或拆迁户暂未安置的凭合法手续纳入本顺序招生。

  3.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工作、经商的适龄儿童

  非金城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或购房,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单位工作,并能提供近6个月单位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凭证的适龄儿童;

  其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经商办企业,并取得有效营业执照一年以上(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且实际经营的适龄儿童。

  4.其他进城就读的适龄儿童

  除上述第1-3顺序之外的其他进城适龄儿童原则上到学位有剩余小学就读。

  若金城小学、金城二小、南图实验学校、方州小学招录完上述三类学生仍有剩余学位,可适当招收申请本校就读的其他进城适龄儿童。

  若非划片招生范围内的报名学生人数超过剩余学位,则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法确认录取人员。

  具体办法由招生学校会同金城教育督导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