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职业技能考试报名指南


  2015浙江职业技能考试报名指南

  

  报考对象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或综合高中的在校学生、毕业生。

  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共15类,分别为:机械类、计算机类、文秘类、化工(环保)类、建筑类、烹饪类、旅游服务类、服装类、财会类、电子与电工类、商业类、外贸类、农艺类、艺术类和其他类等。

  2016年高职单考单招不再进行上述15类别专业理论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将直接作为相关“专业理论”科目成绩,并提供给有需要的高职院校在自主招生、提前招生、三位一体招生中使用。

  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二)符合上述条件,同时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

  (三)在中国定居、持有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并符合我省户籍人员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具有报名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普通高级中学应、往届毕业生或在校生;

  3.在各类高中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往年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规舞弊而受到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罚,尚处于暂停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