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芜湖市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2025年芜湖市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
一、考试对象
2025年本市九年级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以下简称“实验考试”)。
2025年本市八年级学生,均须参加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
二、考试组织
全市“实验考试”实行“五统一”: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分值、统一结果应用、统一免考标准。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市直属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县市区学校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组织实施。
三、考试时间
九年级“实验考试”:5月14-18日。
八年级“实验考试”:5月29-30日。
四、考试科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5〕18号)文件精神,本年度本市九年级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两科(必考),本市八年级为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
五、考试分值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5〕18号)文件精神,我市2025年九年级“实验考试”分值满分为20分(物理、化学各10分),考试成绩计入中考录取总分,考试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证材料。八年级为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分值为10分,考试成绩计入生物学毕业考试总成绩。
六、命题及评分标准
2025年全市“实验考试”试题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评分细则、统一监考教师培训,考核重点为初中阶段应掌握的基本规范化操作和实验技能。物理和化学各四组分组实验试题、生物三组分组实验试题,试题及评分标准将于全市统一考试前5天予以正式公布。参考学生通过随机抽取一题确定每科考试试题,每科考试时间为20分钟。
七、考试实施
2025年全市“实验考试”工作在芜湖市中考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协调统筹。市教育局成立2025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市直属学校实验操作考试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本辖区学校的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要根据辖区内学校布局及考生数,严格按照减少考生聚集和流动的原则,科学、合理并相对集中设置“实验考试”考点,每个考场最多不超过30人,八年级生物实验操作考试考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要做好各考点实验仪器设备、药品及耗材的保障工作,规范管理考试用危险化学品,并制定考试期间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理预案。对考务等相关人员要统一进行考前培训。考点要成立考务、保卫、后勤、信号、医疗等小组。考点要悬挂印有“X年X县(市、区)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XX考点”的横幅,在醒目处放置公示板,张贴《考生须知》、《考试流程示意图》、成绩公示栏等。监考教师根据评分细则当场赋分,简要注明扣分原因,并在考试记分表上签字,以备复查。考试结束后,要及时对考生成绩进行处理,如登记、公示、汇总、归档、保管等。
八、免考与缓考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5〕18号)文件规定,我市对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中的免考、缓考相关事项,规定如下:
1、因肢残丧失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申请免考程序:由考生与家长凭《残疾证书》提交书面申请,填写《2025年芜湖市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免考申请表》,在学校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上报属地教育主管部门,经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免予考试(各相关直属学校报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审批)。经审核批准同意免考的此类学生,“实验考试”成绩均按总分的100%计入中考总分。
2、因伤、病确实不能参加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而申请免考的学生,应有医院的详细证明和病历,按免考程序申报、公示、审批。经审核批准同意免考的此类学生,“实验考试”成绩均按总分的70%计入中考总分。
3、考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轮次内,出现因突发疾病、受伤等造成考试中断的,可申请缓考。申请缓考的考生,由属地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实验考试”领导机构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组织补考,补考必须在当地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结束前进行且仅限一次。补考期间,仍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办理免考手续,其“实验考试”成绩均按总分值的70%计入中考总分。
4、考试期间因考生本人操作等主观因素造成考试中断的学生以实际完成步骤给予赋分,不考不得分,不得申请缓考。
5、申请免考、缓考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因肢残申请免考的考生,须提供残疾证(残疾类别为肢残)或提供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的证明;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而申请免考、缓考的考生,须提供二级甲等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病历等材料。
6、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应组织包括医学专家、残联相关专业人士在内的审核组,对考生的免考、缓考申请及证明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具体操作办法由各县市区研究制定。考生获准免考后,其免考申请表、免考证明材料及审核材料须存入学生档案,同时报备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附表:1、2025年芜湖市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免考申请表
2、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情况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