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马鞍山义务教育招生有哪些要求?


  2022马鞍山义务教育招生要求

  1.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实验班或特色班的名义进行择优招生;不得招收特长生。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双语班”等名义招生。

  2.严格实施“学位年限制”

  自2021年秋季入学开始,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政策”的原则,在我市公办中小学实施“学位年限制”。公办小学实施“六年一学位”,即同一套住宅房,自登记入学之年起,6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儿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在学区小学就读;公办初中实施“三年一学位”,即同一套住宅房,自登记入学之年起,3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少年(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在学区初中就读。每学年开学时(毕业年级为5月上旬),学校均须负责审验每名学生法定监护人房产权证与户口簿,确保与入学时保持一致。各县区教育局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并明确审核结果的运用,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3.严格落实均衡分班要求

  公民办的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均应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认真研判生源结构、性别构成、师资力量、班额规定、课程资源等情况,制定本校均衡分班方案,并报所属教育局审核备案。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设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各县区教育局要建立并实行责任追究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现场监督新生分班工作,同时设立咨询电话及举报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4.严格控制公办学校择校现象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必须优先保证本学区范围符合“两个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市区公办初中如违规招收择校生,则该生毕业时不得报考市二中和红星中学,同时对违规学校予以通报问责。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5.严格禁止民办学校超计划招生

  民办学校必须在核定的招生范围内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民办学校不得拒收学生、不得变相迫使学生放弃入学和转学;对违规招生的,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行为及整改情况作为核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追回地方有关奖补资金;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含筹设期间)不得招生。

  6.严格学生学籍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律不准跨学区、跨校借读,严禁学生与学籍分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非起始年级学生学籍“只出不入”。初中学校严禁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只有在学籍所在初中实际就读满三年的考生,中考时方可填报分配到该校的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志愿。

  7.严格控制大班额

  各县区教育局要做好学龄人口预测,准确研判入学形势,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快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加大学位供给力度。招生期间对区域内存在大班额学校进行预警提示,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大校额。

  8.严格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县区教育局要健全控辍保学机制,高度重视贫困家庭子女入学问题,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资助政策,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因贫或因病失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妥善安排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或到特教学校就读,对不能到校接受教育的要提供送教上门,不断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