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经开区2021年秋季中小学随迁子女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
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有序入学。按“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安排入学。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当地持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提交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从业证明(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本区居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湘潭市城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一年以上证明等相关材料和学生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相关资料(未就读学生除外),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