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意见指出 鄂州将建110所幼儿园


  保教人员须持“两证”上岗

  “幼儿园数量上去了,教师素质、教育质量也要相应提高。”吕燕介绍,到2015年,在园教师须持中专以上学历毕业证和幼儿教师资格证上岗。

  按照意见要求,现有尚不具备相关任职资格的在岗人员,要通过在职培训、自学考试等方式在两年内取得任职资格,逾期仍未获得任职资格的一律不得在岗任职。

  此外,将完善幼儿园教师在职培训体系,实行每两年一周期的教师和园长全员培训。2014年底前对全市农村幼儿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培训经费由各级政府给予保障。

  争取到2015年,专任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比例达90%以上。5年内培养20名园长、30名学科带头人、100名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全面提升幼儿教师专业素养。预计到2020年,全市要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6所,市级示范幼儿园比例达50%以上,合格幼儿园比例达100%。

  普惠型民办幼儿园可获补贴

  意见还指出,应发展公办园,规范民办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园,以形成学前教育公办民办协调发展、公益性普惠性充分体现的良好局面。

  吕燕表示,民办幼儿园在建设规划、土地供应、规费减免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待遇,在申办审批、分类定级、评先评优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

  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对按标准规范办园、参照当地同类别公办园标准收费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当地政府可采取购买服务、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支教等方式予以补助、扶持。“鄂州市教育局还会对社会反响好、办园规范的普惠性幼儿园,按每年每园不低于3万元进行奖补。”吕燕说,对达标合规的民办园进行扶持,但对无证的学前教育机构,教育局将坚决清理整顿。

  此外,还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完善的教育、卫生、工商、公安、综合治理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对未经批准的无证幼儿园督促整改,对整改后仍未达到基本要求的,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