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拟录取公告
西安音乐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拟录取公告
经西安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4月2日会议认真研究审议,现将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拟录取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录取原则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一贯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在确保安全性、科学性、公平性的基础上,坚持立德树人、公平公正、质量为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录取管理规范,严明录取工作纪律,加强监督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完善服务举措,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复试合格线
1.学术型复试各专业主课笔试合格线划定为60分。
2.学术型各研究方向及专业学位(作曲、电子音乐作曲)复试的专业综合面试合格线划定为60分。
3.专业学位(除作曲、电子音乐作曲和人工智能与影视音乐外)各研究方向复试的专业面试合格线划定为60分。
4.专业学位(除作曲、电子音乐作曲和人工智能与影视音乐外)复试的综合素质面试合格线划定为60分。
5.各专业复试的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合格线划定为60分。
6.各专业复试总成绩合格线划定为60分。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的各科目合格线划定为60分,参加复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照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前2名。
8.同等学力或跨专业加试科目的综合分合格线划定为60分。
9.各研究方向一志愿拟录取人数如下:


三、录取规则
1.复试科目中任何一科未达到合格线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各专业研究方向复试成绩合格考生,按照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各专业研究方向拟录取人数依次录取。
3.各专业研究方向初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初复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4.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在一志愿生源不足的130100艺术学开展调剂复试录取,调剂复试录取规则同一志愿录取规则相同。
四、一志愿拟录取考生名单
详见附件1。
五、录取审核及规定
1.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拟录取考生须提交政治审查表,详见附件2。应届生由所在学校学工部门盖章;往届在职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政工或人事部门盖章;往届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街道社区或档案所在部门盖章。考生须将加盖政审部门公章的政审表于2025年5月10日前递交我校招生处(面交或邮寄)。
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凡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均须提交本人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5月3日期间由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具体体检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内科检查、外科检查、胸部X线检查(胸透或胸片)、心电图检查、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等。体检报告须由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具有相应资质的体检中心出具,并加盖医院(体检机构)公章。考生务必于2025年5月10日前,将体检报告原件以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送达我校招生处,逾期未交者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体检报告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108号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710061
收 件 人:文仲
联系电话:18049213669 029-88667077
4.拟录取考生须在2025年6月20日之前通过机要或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将本人档案邮寄至我校研究生部。
档案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108号西安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710061
收 件 人:马琼烨
联系电话:029-88667117
5.档案自带的考生可在开学报到时面交我校研究生部;档案所在单位为西安音乐学院的考生无须办理调档事宜。《西安音乐学院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转递人事档案函》,详见附件3,请拟录取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去档案所在单位进行调取,转递人事档案函上方编号处填写考生准考证号;如需电子版调档函,请登录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考生信息服务系统(网址:http://zsxx.xacom.edu.cn ),登录账号为准考证号,登录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码后8位,审核修改档案所在单位后,系统将生成电子调档函,考生可自行下载。
6.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在招生信息官方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7.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监督电话:029-88667024(校纪委)。
8.本办法由我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处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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