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小升初报名条件


  (一)第一类:户籍、优抚、拆迁安置类

  1.户籍类:户籍在城区初中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少年。户籍迁入时间截至网上报名结束之日(2023年5月19日,下同)。

  2.优抚类: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直接参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省上抽调赴疫区参与抗疫人员)、进藏干部、高层次人才等优抚对象子女。

  3.拆迁安置类:拆迁安置户的适龄少年(以拆迁安置协议中界定的名单为准)。

  (二)第二类:工作、购房

  1.工作类:符合入学条件的工作人员随迁子女。工作人员指入学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属古蔺县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购房类:在城区招生范围内购房,购房指入学少年本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购买商品房(有房产证或网签证明,不含小产权房、自建房、门面和商业用房。房屋产权属多人共同拥有的,父母或就读子女本人共有房屋产权之和不少于51%)。购房分已入住和未入住,购房时间截至报名结束之日。

  (三)第三类:经商、务工、居住证类

  1.经商类:符合入学条件的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经商指入学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招生范围内办理营业执照(2022年12月及以前),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实际经营。

  2.务工类:符合入学条件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务工指入学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招生范围内务工(与用工企业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且用工企业或单位在2022年12月起为务工人员购买社保)。

  3.居住证类:持有城区招生范围内居住证的适龄少年(或父、母持有居住证),取得居住证时间截至网上报名结束之日。

  (四)第四类:其他类

  在城区初中招生范围内小学(指古蔺一二三四小,东区、西区、马颈、成龙、稻香、成庄、太平街、轿顶、和平、兴隆、小水、椒坪小学,均为简称)毕业但不符合前三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应具有相应学校的小学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