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2024年随迁子女小学入学方式


  天津市蓟州区2024年随迁子女小学入学方式

  一、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报名手续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房产证书原件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房产证书原件或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在城区以外灵活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村委会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区务工就业证明:经商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5.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养老和医疗险)。

  二、城区直属学校不接收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由户籍地解决,确有困难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周边乡镇入学。家长在招生规定时间内可自主选择就读学校(小学到官庄镇或别山镇或渔阳镇或洇溜镇中心学校报名,由乡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初中到渔阳镇或别山镇中心学校报名,由乡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礼兴初级中学、礼明庄镇学校、东二营镇学校因学位紧张,原则上不接收跨乡镇务工人员子女,确有困难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邻近乡镇就读。

  三、城区内符合《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规定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有自有住房的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无自有住房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小学:第七小学、第八小学、第九小学;初中:翠屏湖中学、第二中学、实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