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重庆万州小学入学条件
年龄条件
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学龄儿童。
招生方式
(一)城区学校
1.“三对口”入学。符合“三对口”(即学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的户籍、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少年在招生服务区对口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户籍迁入和房产证办理时限为5月31日及以前办毕。
学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产权住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2.“两对口”入学。在保障“三对口”入学基础上,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招收服务区内符合“两对口”(即学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在城区有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入学条件的学龄儿童、少年。若申报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量,由区教委组织、学校摇号录取。
3.随迁子女入学。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招收自愿申报且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父母在万州区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条件且能提供规定资料的学龄儿童、少年)。若申报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量,由区教委组织、学校摇号录取,未被录取的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4.特殊群体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按政策规定安排入学。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新重庆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5.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学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优先安排在招生服务区内公办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在万州区特殊教育中心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实行“一人一案”并纳入学籍管理,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6.转学生入学。符合城区学校“三对口”、“农村户籍”条件的学生转学,将原就读学校同意的《学籍信息表》交转入学校。随迁子女转学,将原就读学校同意的《学籍信息表》及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就业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租(购)房合同或房产证明,父母(或随迁子女)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15日-16日期间交区教委520室(万州区白岩路256号),由区教委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实际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7.集团化学校招生入学。望江小学(万达校区、西山公园校区)由电报路小学统一组织招生,清泉小学由王牌小学统一组织招生,白岩小学、国本小学由万州二中统一组织招生,国本中学附属小学由国本中学统一组织招生,万州中学附属小学由万州中学统一组织招生,九池小学由中加友谊小学统一组织招生,高峰小学由红光经开小学统一组织招生。
(二)农村学校
以学龄儿童、少年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
(三)民办学校
赛德学校、纯阳学校招生由区教委统一管理,面向全区、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若申报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量,由区教委组织、学校摇号录取,未被录取的回到原对口学校入学或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