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萧山区幼儿园招生原则一览


  招生原则

  01属地管理原则

  根据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我区学前教育实际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在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台和区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各教育指导中心、幼儿园负责组织实施。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按照本文件规定,在萧山区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湘湖教育指导中心、北塘教育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02房户一致优先、适龄优先原则

  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依批次招收区域内的幼儿,其中幼儿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由户籍所在地服务区幼儿园优先安排入园。其余依次招收属地户籍的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在属地拥有产权房的适龄幼儿、符合萧山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幼儿园招生要优先满足3-5岁幼儿入园需求,对于持证适龄残疾儿童做到应收尽收。

  03公平公正、免试入园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保障招生工作公开、规范进行。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或面试。

  04就近就便、支持长幼随园原则

  合理划分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服务区,积极推行幼儿园“长幼随园”等人性化服务举措,允许幼儿跨服务区转入普惠性幼儿园实行“长幼随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