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中国的父亲如何分担移民德国的我的抚养费?
如果按照你父亲给你的那些生活费是根本不够你在德国的生活的,所以如果你的经济来源是只有这些的话是不可以的,一定要有人提供你每个月最基本的生活费才可以。正常来讲一个月500欧应该是最基本的。另外,你要在德国有五年以上的居留才可以拿到永久居留,八年以上才可以拿到国籍。但如果超过十八岁之后你应该是不可以跟着你母亲一起入籍的(你的母亲现在已经可以入籍了)。如果你的继父在经济上如果愿意支持你的话是可以在你到德国入境满五年的时候申请永久居留,到时你就可以工作了。但如果你满了十八岁你的父亲在法律上来讲不应该再有义务给你抚养费。一般来讲如果是跟你妈妈家庭团聚一起生活在德国的话是需要由她来负担你的全部费用的。具体情况你可以找一个擅长处理家庭事务跟外国人法的律师来咨询一下。你这种情况是没有劳工许可(Arbeitserlaubnis),不是交不交税的问题,是根本不可以工作。我原来没拿到永久居留的时候也是不可以工作,虽然有人跟我说上学可以工作,但我试着申请了一次也没什么结果。现在拿到永久居留之后就直接可以工作了,我还领到了税卡。一般来讲学生一个月五百是足够了的,包括住房、保险、电话、吃饭。我平均一个月也就差不多这么多,而且也不算是很省的那种,听说他们省的一个月才三、四百块钱。但一般起码会要求你的生活费在500欧吧。一般他们很多人在deutsche Bank办的那种账户什么的都是一个月限取500到650欧元,就是给他们生活用的。而且他们一般签证的时候要求的钱数就是为了能保证他们在这边的生活,所以一般来讲这个数目应该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