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郑州中招政策:随迁子女可享分配生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享受分配生待遇的要求是: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在郑州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就读3年,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
具体认定办法为:查验学生户口簿,初中入学录取通知书;父母在郑州居住证明,房屋租赁合同。
此外,父母一方需出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务工合同(或父母开办企业的需出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初中阶段父母一方在郑州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提供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除了分配生,《通知》中还罗列了可以享受加分照顾的对象,少数民族考生、归侨侨眷考生等16类考生可获加分。
郑州市区户籍的学生分配生资格认定由初中学校负责,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加分照顾学生的资格,则由初中学校初审,报市教育局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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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学生具备分配生资格?
具有郑州市区常住户口,在学籍注册学校就读,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等次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在郑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以上的考生。
各初中学校要在报名前,将具备资格的学生名单公示。
初中分配生名额怎么计算?
初中学校分配生数=(每所高中分配生指标总数/市区应届毕业生总数)×各初中学校在籍应届毕业生数。
分配生名额只具体到初中学校,而不是具体到某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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