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长春朝阳区中小学入学条件


  入学条件

  小学:截至8月31日,年满6周岁,且具有城区户籍或具有城区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可入读城区小学。

  初中:具有城区户籍或具有城区居住证,并已经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的毕业生,可入读城区初中。

  细化“两个一致”的基本内涵

  入学期间(入:即入校报到;学:即学习期间)“两个一致”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应当与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考虑到部分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没有住房,且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等实际情况,为确保这部分适龄儿童少年能够就近入学,《实施办法》明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无住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新生自出生之日起,即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并实际居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视为符合“两个一致”。不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各城区统筹安排入学。

  进一步明确科学划分学区的依据

  《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朝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都有相应的学区范围,实现了学区全覆盖。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公平的各关键要素,确定相对科学的划片规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