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宜兴实验幼儿园新生登记、预报名通告


  关于宜兴市实验幼儿园 2019年秋季小班新生登记、预报名通告

  各位家长:

  根据宜兴市教育局《2019年宜兴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宜教发【2019】21号)《2019年宜城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文件精神,我园2019年秋季小班招生实行服务区内分批招生办法,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招生名额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270名。

  二、招生范围

  宜城街道的唐公社区、袁桥社区、宝塔社区、宝东社区

  三、报名相关事项

  1.6月11日--12日 ,请家长到实验幼儿园门卫领取“小班新生预约登记表”回家填写(表中每项要填写清楚、准确)。

  2.6月13日上 午8:30—下午3:00,请家长将填好的“小班新生预约登记表”与家庭户口簿、房产证、幼儿出生证、父母身份证四证复印件按序装订好(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由家长签字) ,交到实验幼儿园一楼多功能室。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家长将填好的“小班新生预约登记表”与幼儿出生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租房协议、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计划生育证明(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社保证明八证复印件按序装订好(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由家长签字) ,交到实验幼儿园一楼多功能室。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园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3.6月21日公布第一批次预报名名单。

  4.6月22日上午8:00,请第一批次家长携带幼儿及四证原件,外来务工人员携带幼儿及八证原件到实验幼儿园预报名。

  5.6月23日第二批次登记。

  6.6月26日公布第二批次幼儿招生名单、办法及时间。(若第一批次幼儿人数已满,就不再进行第二批次幼儿的登记与招生)

  若有不清楚事项,请直接咨询宜兴市实验幼儿园。

  联系电话:87610300;87610301; 87924600

  附: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

  适龄幼儿家庭应具有服务区正式户籍,适龄幼儿户口应随父母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屋产权证两者相符。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幼儿,可按正常入园办理:

  1.适龄幼儿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服务区,父母中另一方为非服务区户口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出国定居者、在外地工作者。

  2.父母离异,适龄幼儿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

  3.适龄幼儿为孤儿,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

  4.父母双方均为非服务区户口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因公出国、长期支援边疆建设者,适龄幼儿为服务区户口,或住房在服务区。

  5.适龄幼儿随父母在直系上一辈处落户,且无户口迁移史。

  6.若父母与直系上一辈共有房产,原则上幼儿父母房产所占份额不低于 30%。

  7.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父母在服务区稳定租住两年以上。

  (2)父母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其子女符合户籍地计划生育政策。

  (4)父母按规定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2018年6 月 30 日前参加社会保险,且持续缴纳)。

  另外,符合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也可按正常入园办理。一是宜城街道集体户口子女入园,根据其实际常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在常住地服务区幼儿园入园;二是城市重点工程项目被拆迁户子女入园,凭拆迁安置相关手续,自主选择户口所在地或安置房所在地服务区的幼儿园入园;三是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子女入园,凭市委组织部颁发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卡通》,按就近入学原则,由教育局安排到相应的优质公办幼儿园。

  第二批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登记,经公开方式确认后入园。

  1.适龄幼儿家庭(或父母一方)拥有服务区房产。

  2.适龄幼儿家庭拥有服务区户籍。

  3.幼儿父母(或父母一方)在服务区与直系上一辈共有房产。

  4.服务区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取得暂住证一年以上,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相关说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但尚未交付的期房不作为服务区房产依据进行入园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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