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城区幼儿园外来人员入学政策


  宜兴城区幼儿园外来人员入学政策

  入学条件

  第一批次:

  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取得居住证半年以上。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2023年12月30日前参加社会保险,且持续缴纳)。

  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子女入园,凭市委组织部颁发的《陶都英才卡》,按就近入学原则,由教育局安排到相应的优质公办幼儿园。

  第二批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登记,经审核确认后入园。

  1.适龄幼儿家庭(或父母一方)拥有服务区房产。

  2.适龄幼儿家庭拥有服务区户籍。 

  3.幼儿父母(或父母一方)在服务区与直系上一辈共有房产。

  4.服务区内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取得居住证半年以上,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招生办法

  1.今年宜城城区公办幼儿园实行计划招生。第一批次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幼儿确保应收尽收,若第一批次登记人数超过计划人数,则采用实名摇号的方式录取幼儿,未录取的幼儿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2.第一批次招生后,在幼儿园还有空余学额的前提下,再进行第二批次幼儿的登记与招生。若第二批次登记人数超出空余学额数,则采用实名摇号的方式录取幼儿。

  3.第二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额,则由幼儿园自主调剂招生。自主调剂招生办法由各幼儿园自行研究确定,并报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4.各幼儿园在校审前10天张贴招生公告。

  5.报名形式:启用宜兴市“入学一件事”(入口在app“看宜兴”),采用“网上登记+审核录取”的形式进行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