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厦门海沧区民办小学进入公办初中的录取办法
1.海沧区民办小学进入公办初中的录取办法
在我区民办小学实际就读并具备正式学籍的非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推荐资格的,可参加电脑派位。推荐条件为:
(1)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在海沧区实际居住三年(含三年)以上。
(2)学生父(母)在厦务工三年(含三年)以上。
(3)学生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近三个年度在厦门缴交社会保险费。
以上3个条件须同时具备。
作为过渡,2019年民办在籍非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上述三个条件具体年限为一年(2018年9月起算,允许中断累计不超过3个月)。2020年三项条件须满二年,2021年起三项条件须满三年。
推荐资格需经公示,由区招办安排。
符合上述推荐条件的,将通过电脑随机摇号派位方式升入我区尚有余位的公办初中。符合上述推荐条件但未被摇号派位录取的,以及不符合上述推荐条件的,应及时回原籍报名升学。
电脑摇号派位拟于6月26日进行,派位结果需经公示,由区招办安排。
派位中如有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的,家长需在6月10日前向毕业小学提交书面申请捆绑派位(捆绑派位指的是两个孩子可能派到同一所学校,也可能未派上任何学校)。
民办学校有正式学籍的毕业生,6月10日前户籍迁入海沧区的,可参照跨片区申请,提交相关申请资料,申请在户籍所在片区升学;在海沧区内购房,但学生户籍无法及时迁入的,可参照提出跨片区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尚有空余学位的初中。
2.录取和档案交接时间:7月3日中小学交换录取通知书及初一新生档案。7月5日初中新生报到,7月7日初中新生电脑编班。
海沧区2019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日程表
序号 | 时 间 | 内 容 |
1 | 5月25日 | 全区小学毕业生初招报名 |
2 | 5月25日- 6月2日 | 区内初招跨片区申请; 海沧区户籍,在外就读毕业生,回海沧升学报名; 符合人才子女照顾政策升学申请; 本市毕业,在海沧区有合法固定居所的港澳台华侨外籍学生报名; 民办小学毕业生向毕业小学提交双胞胎捆绑派位申请。 |
4 | 6月10日 | 各毕业小学汇总厦门一中海沧校区面向海沧区招生摇号;资格申请表至区招办; 区招办收集芸美、东瑶、贞岱、鼎美、后柯、石塘村等小升初报名资料。 |
5 | 6月12日前 | 各小学报送教育科毕业考后方案。 |
6 | 6月15日前 | 各小学汇总《海沧区小学生毕业生要求到外地或回原籍升学申请表》,报送至区招生办备案; 民办小学汇总双胞胎捆绑派位申请,报送至区招办。 |
7 | 6月15-16日 | 小学英语、语文数学毕业考试。 |
8 | 6月26日 | 厦门一中海沧校区摇号录取; 民办校符合推荐资格毕业生摇号派位;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9 | 6月30日前 | 各小学整理完初招档案材料; 各初中做好档案交换前期准备工作。 |
10 | 7月3日 | 中小学档案、录取通知书交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11 | 7月5日 | 初中新生报到。 |
12 | 7月7日 | 初中新生电脑编班。 |
注:以上日程安排若有变化以具体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