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宝山学前教育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实施方案(附问答+报名材料)
2025年宝山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实施方案(附问答+报名材料)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本市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合理配置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更好地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特制定宝山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实施。根据市入园工作要求,全区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各类幼儿园按照招生时间节点及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并实施“一网通办”,有序开展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二)规范程序。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入园工作流程。各类幼儿园不得对幼儿、家长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提前招生。严禁在计划数外自行招生,控制班额与学额。严格对照条件细则,按顺序录取。
(三)因地制宜。各幼儿园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妥善安排有需求的、符合本区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根据区域资源配置的实际情况,确保小班幼儿优先入园,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
二、招生对象
(一)小班新生
2025年招生对象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区常住人口适龄幼儿,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
1. 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号);
2.非本市户籍:父母持有本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幼儿持有本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 外籍:护照。
(二)托班新生
2025年招生对象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身心发育指标达到同龄儿童基本水平,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且有意愿就读托班的适龄幼儿。
(三)插班生
幼儿园招生范围内新增的中、大班幼儿(含特殊原因未能在当年入园的幼儿),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身心发育指标达到同龄儿童基本水平,能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
三、招生办法
本区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工作主要分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阶段进行。(见附件1:《2025年宝山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日程安排表》)。
2025年4月15日,教育局向社会公布本区入园政策。
2025年4月17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
2025年4月15—21日,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园所开放日活动。
(一)小班新生
第一阶段:信息登记
1. 时间和方式
2025年4月22—29日,监护人实名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网址:https://zwdt.sh.gov.cn,进入“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实名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热门服务“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进入“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幼儿和监护人信息,完成后可打印《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和登记编号,作为幼儿报名验证的凭证。托班及插班幼儿此次无需登记信息。
2. 信息确认和修改
登记信息成功后,确有需要修改的,监护人可在2025年5月7—22日通过原路径进入“各区报名版块”,点击“宝山区”,先完成修改再进行报名。未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适龄幼儿不能报名。
3. 线下信息补登记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上网完成信息登记的,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件材料于2025年5月16日、5月17日、5月23日、5月24日13:00-16:00、5月30日8:30-16:00,前往户籍地或居住地对口的幼儿园补登记、补报名。相应的证件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核。
第二阶段:报名验证
1. 监护人材料准备(见附件2:《2025年宝山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材料》)
2. 监护人网上报名、材料上传
2025年5月7—22日,已完成信息登记的适龄幼儿监护人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热门服务“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专栏,选择“各区报名”版块,点击“宝山区”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系统自动调取信息登记时的相关信息,监护人需核查无误后再上传相关证照(“随申办”或“一网通办”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
(1)报名时,可选择公办或民办幼儿园仅1所,报名意向一旦提交确认,不得更改。若选择公办幼儿园,仅能选择户籍地或居住地对口的幼儿园(对口幼儿园将在报名平台自动生成,若需提前了解,可以在报名平台公示栏进行对口区域查询)。
(2)持军官证、士兵证等不能在“一网通办”进行登记的,监护人可直接持相应的证件至对口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报名。
(3)本区户籍的智力、听力、视力有障碍和发育迟缓等适龄幼儿先做网上信息登记,再持指定医疗机构的诊断报告或残疾证等证明材料,于2025年5月12-17日下午13:00-16:00,前往本街镇特殊教育办学点(见附件4:《宝山区各街镇特教点一览表》)现场报名验证。
3. 幼儿园网上验证
2025年5月23—30日,全区公、民办幼儿园同步开展网上验证工作。网上验证未通过的幼儿,幼儿园将通知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前往实地验证。
第三阶段:录取通知
1. 录取条件:
在遵循人户一致适龄幼儿优先录取的基础上,各幼儿园严格对照条件细则,按顺序分批录取幼儿,直至计划数满额。各乡镇教委统筹安排计划数外的幼儿,相对就近入园。
(1)本市户籍,区域内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2)本市户籍,父母一方或幼儿持有区域内房屋产权证明
的适龄幼儿。
(3)本区购房的外省市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或幼儿持有区域内房屋产权证明。
(4)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的,凭招生区域内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按居住地入园;
本市户籍区域内廉租房、社区公共户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须持有相关证明,承租人须是幼儿父母一方。
(5)本区租房的外省市适龄幼儿。
父母一方或幼儿持有招生区域内公租房相关证明且持有120积分通知书;
父母一方或幼儿持有招生区域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通知书》,且有120积分通知书;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通知书》及一年内(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证明。
(6)香港、台湾、澳门适龄幼儿。幼儿须持有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7)外籍适龄幼儿。幼儿须持有效签证的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2. 分批发放《录取通知书》
2025年6月23日—7月4日,各幼儿园分批发放《录取通知书》;
2025年8月30日前,各幼儿园完成新生体检、注册报到及幼儿园信息上报工作。
(二)托班新生、插班生
6月7日、6月8日8:30-16:00,凡符合本区托班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可至就近幼儿园线下报名;插班生请先关注对口幼儿园《招生简章》中公示的招生数,有名额方可报名,报名时请携带相关材料(见附件2:《2025年宝山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材料》)。7月4日前,各园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稳慎推进工作
区教育局行政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在全面掌握本区实际的基础上,按照区域资源配置与适龄幼儿入园入托需求的匹配情况,做好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不断优化工作方案。
(二)做好组织培训,加强安全防范
区教育局行政部门切实做好相关人员培训,确保各幼儿园服务点工作有序开展;加快信息梳理和分类,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确保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平稳有序。
(三)公开招生信息,做好咨询服务
区教育局通过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区政府门户网站、宝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开《2025年宝山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方案》与政策问答等相关附件;幼儿园通过上海市学前教育信息网、宝山社区通、招生简章等方式,公开园所简介、收费标准、招生计划、招生方式、对应区域范围、录取条件与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同时,公开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66592836、66592882或56172810*803(工作日8:30-11:30,13:00-16:30),落实落细政策咨询,加大指导与服务力度。
(四)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监察机制
各幼儿园加强流程管理,完善监察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本市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要求,禁止收取报名费以及与入园挂钩的其他费用。
教育督导部门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的作用,对幼儿园审证、特殊需求政策咨询、服务等重要环节进行督导;完善监察机制,对招生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由区教育局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监督电话:66592882。
2025年宝山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政策问答
一、2025年幼儿园的报名对象是哪些人?
2025年幼儿园小班的报名对象是: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区常住人口适龄幼儿。
二、宝山区适龄幼儿入园如何报名?
按照网上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和录取通知三个阶段进行。
1.信息登记。2025年4月22—29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网址:https://zwdt.sh.gov.cn,进入“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热门服务“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
2.报名验证。2025年5月7—22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随申办”移动端首页热门服务“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选择各区报名版块,点击“宝山区”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可依据不同的身份类型,参照附件上传所需材料。
2025年5月23—30日,各幼儿园开展网上验证。
3.录取通知。2025年6月23日—7月4日,各幼儿园分批发放幼儿录取通知。
三、宝山区幼儿园报名需要哪些材料?
监护人根据不同的居住类型,事先需准备对应的证件(具体材料详见附件),在网上报名时上传。
四、如何能查询到幼儿园招生的对口地段?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到幼儿园的招生区域范围。
1.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网址:https://zwdt.sh.gov.cn,进入“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热门服务“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点击“各区政策查询”版块,找到并打开宝山区,查阅“宝山区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区域划分表”。
2.搜索宝山教育微信公众号,查阅“宝山区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区域划分表”。
3.通过各居委小区宣传栏或幼儿园门口张贴的招生简章,查阅 “幼儿园对口招生地段”。
五、报名时发现信息有错误怎么办?
适龄幼儿监护人在信息登记时应仔细核对,如实填写监护人和幼儿相关的姓名、证件号码、居住地等信息,监护人登记信息成功后,原则上不能再修改信息。确有需要修改信息的,可在报名时段5月7—22日先完成网上信息修改,再进行报名。
六、错过了信息登记或报名时间怎么办?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上网完成信息登记的,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件材料于2025年5月16日、5月17日、5月23日、5月24日13:00-16:00、5月30日8:30-16:00,前往对口的幼儿园进行补登记、补报名。相应的证件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核(具体材料见附件)。
七、托班、插班生如何报名?
5月28日,各幼儿园公示托班计划数与插班名额数。监护人于6月7日、6月8日8:30-16:00,携带相关材料至对口幼儿园进行入托和插班报名(具体材料见附件)。
八、本市动拆迁户适龄幼儿如何报名?
本市动拆迁适龄幼儿,凭动拆迁迁入地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有效动迁证明”或幼儿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凭证》登记报名。
九、报名过程中遇到困难如何求助?
1.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网址:https://zwdt.sh.gov.cn,进入“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热门服务“2025年适龄幼儿入园”,点击各区政策查询,查阅“宝山区公/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查阅咨询电话,向幼儿园或上级统筹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2.可致电区教育局进行电话咨询:66592836、66592882或56172810*803
十、网上报名成功是否意味着被幼儿园录取?
否。网上报名只是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一个环节,幼儿监护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幼儿园将按照招生对象的条件,按序统筹录取,直至该园招生计划数满额。
十一、需要带孩子去幼儿园现场报名吗?
不需要。按照网上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和录取通知三步骤进行,不需要监护人带幼儿去幼儿园现场报名。
十二、特殊幼儿如何报名?
4月22-29日期间,特殊幼儿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登记系统”先完成信息登记后,于5月12日-17日13:00-16:00,携带幼儿户口簿(限本区户籍)、出生证明、监护人身份证、相关医疗机构就诊材料至街镇指定的特教点进行现场报名。
十三、宝山区幼儿园的录取条件是什么?
根据本区学前教育资源分布情况,在遵循本市人户一致适龄幼儿优先录取的基础上,各幼儿园严格对照条件细则,按顺序分批录取,直至计划数满额。
(1)本市户籍,区域内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2)本市户籍,父母一方或幼儿持有区域内房屋产权证明的适龄幼儿。
(3)本区购房的外省市适龄幼儿,父母一方或幼儿持有区域内房屋产权证明。
(4)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的,凭招生区域内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按居住地入园;
本市户籍区域内廉租房、社区公共户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须持有相关证明,承租人须是幼儿父母一方。
(5)本区租房的外省市适龄幼儿。
父母一方或幼儿持有招生区域内公租房相关证明且持有120积分通知书;
父母一方或幼儿持有招生区域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通知书》,且有120积分通知书;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通知书》及一年内(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证明;
(6)香港、台湾、澳门适龄幼儿。幼儿须持有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7)外籍适龄幼儿。幼儿须持有效签证的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十四、未被幼儿园录取怎么办?
未被幼儿园录取的幼儿,将由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统筹,符合公办幼儿园入园条件的,就近统筹安排至有学额的公办幼儿园。在周边公办园计划数满额的情形下,将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具有宝山区教育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
2025年宝山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材料
类型 | 适龄幼儿所需材料 | 监护人所需材料 |
l 本市人户一致 | 幼儿上海市户口簿(地址在招生区域内) | 父母身份证 |
l 本市户籍购房 外省市户籍购房 |
幼儿上海市户口簿或幼儿出生证明
| 父母身份证; 招生区域内,父母一方或幼儿本人的房屋产权证 |
l 本市人户分离(含廉租房、社区公共户) | 幼儿上海市户口簿 招生区域内《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 | 父母身份证; 招生区域内,廉租房、社区公共户的相关证明,承租人须为幼儿父母一方 |
l 外省市户籍租房 | 幼儿出生证明 招生区域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 父母身份证;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公租房相关证明; 招生区域内,房屋租赁备案通知书; 父母一方120积分通知书;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及一年内(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证明 |
l 港澳台外籍子女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 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有效期内的护照(外籍) 出生证明 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 | 父母一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 父母一方或幼儿本人的房产证(有产证)或房屋租赁备案(无产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