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山普通高中录取前置条件要求


  中山普通高中录取前置条件要求

  (1) 普通高中录取时,考生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C等或以上。其中,指标生录取时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或以上。

  (2)公办普通高中(含A类计划、B类计划、指标生、学科类自主招生、外国语班、港澳台班)和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计划录取时,考生的考查科目等级必须全部达到C等或以上。其中,中山纪念中学、中山市第一中学、中山市华侨中学、中山市实验中学等学校录取时,考生的考查科目等级总分至少达到11分;其他公办普通高中或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计划录取时,考生的考查科目等级总分至少达到7分。从2022年开始,公办普通高中(含A类计划、B类计划、指标生、学科类自主招生、外国语班、港澳台班)和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计划录取时,考生的考查科目等级必须全部达到B等或以上。其中,中山纪念中学、中山市第一中学、中山市华侨中学、中山市实验中学、中山市桂山中学、中山华师附中(公费生计划)等学校录取时,考生的考查科目等级总分至少达到12分;其他公办普通高中或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计划录取时,考生的考查科目等级总分至少达到9分。

  (3)报考普通高中艺术生的,考生的考查科目等级总分至少达到5分。学科类自主招生和其它学科特长类招生视招生学校具体要求。从2022年开始,报考普通高中艺术生的,考生的考查科目等级总分至少达到8分。